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将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关于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十三届三次第13030167号)涉及省大数据局职责分工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助力经济稳健向好 进中提质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山东省数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编制《山东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成功获批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先试。推动我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遴选6个市、22个县(市、区)作为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指导地方结合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区域内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优化、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突破、数字化转型、适数化改革等五个方面建设。
(三)构建多层次数据市场交易体系。统筹数据交易机构和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规范发展,组织推动省内2家数据交易机构与全国22家其他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签订《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2024年,省内2家数据交易机构累计上线数据产品(服务)1700多个,交易额2.2亿元,同比增长超200%;海洋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运营平台快速发展,数据交易额分别增长116%和19%。
二、下步打算
(一)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一是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研究出台《关于加快释放数据价值 加力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十五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山东省数据交易规范指引》《山东省数据交易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二是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企业培育,认定100家“领军型”、200家“成长型”、300家“基础型”数字经济企业,开展定向式培育、培训,用好数字经济政策“工具箱”;推动数字产业集群提质增效,强化数据要素驱动作用,赋能产业集群的数据流、产业流、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以数据链服务产业链,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区域支柱型、特色型数字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三是开展实数融合促进行动。以县域经济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以数据要素为驱动,打通一二三产数据链,优化一产、壮大二产、提升三产,实现三产融合发展;定制化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按照“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的原则,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增量”文章。四是统筹完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体系。充分发挥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引领带动作用,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特色集聚区,完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体系,统筹推进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向乡镇延伸。
(二)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一是促进数据交易。统筹推进区域性数据交易机构以及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协同发展,支持省内2家数据交易机构做大做强,聚焦优势产业领域,打造海洋、医疗健康、地理空间等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立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池,推动盘活数据市场。组织开展“数据市场建设暨供需对接齐鲁行”系列活动,挖掘数据市场潜力,形成数字经济新增长极。二是加强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揭榜挂帅”行动,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应用实践等创新成果,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2025年数字山东标准建设项目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将数字经济领域列为重点征集领域,加快推进行业应用、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三是完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推动市场监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地理空间等高价值数据开放。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体系,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等领域先行试点。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外开放数据服务能力,推动数据跨行业、跨领域流通利用。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处室:数字经济促进处,联系电话:0531-5178516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