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进展
近年来,山东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重要论述精神,将数字强省纳入“九个强省突破”之一,将数字经济作为驱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一是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2023年11月,以省数办名义印发《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提出建设“高速泛在、智能敏捷、算网融合、智慧便民”的数字基础设施,针对5G、千兆光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目前,全省已累计开通5G基站23.3万个,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5%,5G用户达到5825.9万户,规模居全国第3位;千兆光网用户达1422万户,规模居全国第2位;注册在用物联网终端近2.3亿户,用户规模居全国第3位。省内15市(潍坊市除外)被工信部评为国家级“千兆城市”,入选总数居全国第2,为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网络支撑。
二是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设立100亿元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每年推出100个引领性项目。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达4.3万亿元,占GDP比重超47%。实施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发挥产业基础雄厚、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持续推进实数融合,产业数字化指数居全国前列。拥有47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5家国家级智能工厂,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87.3%,成功创建全国首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三是全面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各类数据及时汇聚,目前企业登记、房产登记等320多类数据实现实时汇聚,医保、公积金等500多类数据实现次日更新,有力支持了政务服务、行业监管等对数据实时性要求高的场景需求。加强政务数字化项目统筹管理,将数据生产情况作为业务系统建设成效的评价内容,从源头上提升数据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婚姻、户籍、不动产等领域历史数据电子化。构建数据纠错响应机制,对发现的数据问题及时反馈数据源头部门,督促限期校核、修正。全面规范数据资源目录,解决各级目录重复梳理、服务无法统筹的问题,形成全省“一套目录”。目前,全省规范梳理数据资源目录13万余项。组织各级各部门完善业务数据标准,推动“一数一源一标”。推行电子证照标准193类,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梳理制定78类数据治理规则,从数据生产源头统一标准、提升质量。精准制定数据供需清单和数据开放清单,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开放质效,累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490亿余次、开放数据250亿条,数据资源指数、数林开放指数均居全国前列。
四是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推动出台《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山东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等法规规章,对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予以规范。规划设立区域性数据交易机构和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有序推动数据交易高效流通,促进市场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提升。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统筹推进“以数强实”“以实壮数”,全面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
一是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规模化部署高质量独立组网5G网络,完善物联网感知网络体系,实施山东光传送网一体化工程、核心网北部大区扩容工程,推动多源、多维数据高效接入和便捷汇聚。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打造济南、青岛2个省级数据中心核心区,建设5个左右集聚区和多个行业节点,构建覆盖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边缘算力的多元异构融合算力供给体系。
二是加强数字经济政策扶持。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政策引领和资金引导,健全多维度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用足用好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人工智能发展基金等产业引导基金,对照国家“投贷债”模式,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探索多渠道资金筹集方式,出台一系列资金奖补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分散风险,形成符合山东实际的“投贷债”组合拳,进一步放大投资效益。推动《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数据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工作,为塑强我省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提升数字经济监测水平。按照国家数据局监测评估标准,以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标数据为基础,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和国家信息中心,从数字基础、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政府与社会数字化、数字发展环境等多个维度,研究建立我省数字经济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监测调度机制,全面准确衡量全省数字经济规模,分析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为相关产业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大数据局数字经济促进处,联系电话5178507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