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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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7 10:41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3020690号提案的答复

 

杜小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近年来,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针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党建引领不深入、监管力度不够、业主自治能力弱、物业服务覆盖率低等问题,以加强“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为工作主线,先后印发《关于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三会”“三公开”“三公告”等物业管理基础制度,发布《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持续组织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也面临不少问题,物业领域居民投诉量大,一些地方物业服务不到位、质量不高等问题还比较普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加,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行业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素质和薪酬水平相对偏低;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物业服务职责边界不清晰等等,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深化提升“齐鲁红色物业”建设行动有关安排,针对性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指导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联合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通过在当地广播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线上答复居民咨询建议等方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学法、用法,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日常监管。联合组织、社会工作和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对物业服务长期不到位、居民意见大、投诉集中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整治,推动居民诉求及时解决。每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各地扎实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整改,持续改进物业服务。

三是积极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发挥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作用,推广设立物业管理调解委员会等经验做法,推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远化解。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组建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入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

四是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恳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向业主公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7      


责任编辑: 崔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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