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政务服务迭代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省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化“掌上通办”。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功能,推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含APP、小程序、有服务功能的公众号等)迁移整合,“爱山东”注册用户数突破1亿,平均日活数超680万,获评中国政务服务掌办指数“A”级。二是深化“一网通办”。实施“双全双百”工程,提升“一链办”“集成办”网办质量,让群众和企业“不出家门就能办、动动手指就能办”。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全程可网办率达到80%以上。三是深化“无证通办”。扎实开展国家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创新开展“无证明之省”建设,围绕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通过证照证明电子化和数据共享等方式,大力推进“免证办”“减证办”“一码办”。“无证明之省”建设得到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二)深化数据汇聚共享。
坚持“按需汇聚、应汇尽汇”原则,充分整合各部门公共数据,全面深化数据共享,破除数据烟囱。构建形成“1+16+N”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即1个省级主节点,16个设区市平台子节点,N个行业分节点和县级节点),将各部门各单位分散管理的数据集中管理、统一提供服务,打造形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持续组织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全省“一套目录”。采取“物理汇聚”和“逻辑汇聚”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分步推进公共数据统一汇聚管理、统一提供共享服务。对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应用范围广、需求量大的基础数据,组织进行“物理汇聚”,对公安、税务、健康医疗、电力等技术性强、内容敏感的行业数据,采用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专区、共建行业分节点等方式,进行“逻辑汇聚”。
(三)全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
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全领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凡是能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替代的材料,均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交实体材料。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有效破解证照证明材料多头提交、重复提交等问题,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目前,电子证照累计提供服务9亿余次,减少证明材料2955万份。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升级,深化数据汇聚共享,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贡献大数据力量。
(一)实施政务服务提速提效行动。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事、沟通、督查等功能,全面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
(二)持续深化数据共享。
完善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开展省市节点规范化改造,加快第二批县级节点建设,整合形成全省公共数据服务“总门户”。持续推进数据统一汇聚治理和共享服务,按照国家数据目录治理规范开展目录编制,构建全省数据资源目录分级管理体系。
(三)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及“鲁通码”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生活等各领域应用,在全省联动打造一批精品社会应用场景,推动企业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处室:省大数据局数字政务处,联系电话:5178508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