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24号提案《关于解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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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9 20:13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24号提案(《关于解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我厅在对省属企业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均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内容。通过审计发现并反映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相关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整改,维护公平良好市场环境,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审计职责,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围绕落实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审计事项融合。在国有企业审计(调查)项目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关注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承接外包服务等情况,审查是否存在民企预先垫资、提高支付门槛、合同签订不合理等问题;关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审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欠款台账、是否完成“限时清零”,是否存在应纳入未纳入台账的欠款以及是否建立“限时清欠”长效工作机制,是否将应付账款控制和清欠工作成效纳入内部业绩考核等问题,以有力审计监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利益。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力度,在审计项目中,明确审计工作要求,促进厘清政府、国企、民企三者在有关领域的债权债务关系,关注政府、国企资金保障情况,揭示权责关系不清、无法及时结算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三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压实相关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定期调度整改情况,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山东省审计厅                                

2024年7月9日                              

责任编辑: 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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