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495号提案的答复
段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好房子”开发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顶层制度建设。自《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出台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连续两年召开全省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会议,高位推进持续巩固政策支撑。目前,省内多地相继出台了高品质住宅建设相关的指导意见、技术指引和行动方案等地方性指导政策,全省初步建立起省市区三级联动的高品质住宅建设制度框架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8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围绕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促进城市品质升级,提出6个方面、20条措施。联动金融部门,建立省、市两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对合理融资需求做到“应满尽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着力优化住宅设计。开展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印发《繁荣建筑创作若干措施》,编制《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实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施工图审查要点,举办国际人居节、国际建筑设计大奖赛,开设山东设计大师讲堂,开展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加强全省设计单位交流共促。明确提出居住空间要具备住、读、厅、厨、浴等基本居住功能,住宅层高应不小于3米,合理设置健身、交流、消毒等多功能空间。引导强化室内适老化、适幼化设计,更好满足多样化生活需求。
(三)持续提升施工质量。坚持质量为本,对进场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标识“三核验”,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推行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实施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建立督办、风险警示、建议问责三函制度,从源头上消除质量隐患。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标准和图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增设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纳入施工图审查。印发《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工作若干措施》,提出两阶段分户验收制度,将分户验收管理从竣工验收提前到主体结构阶段。
(四)拓展运维覆盖范围。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推动实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创新“物联网+维保”服务模式,推广BIM版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拓展服务内容,为高品质住宅提供专业维修养护服务。通过明确建设条件意见等方式,将新建住宅屋面防水工程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延长至10年,供热与供冷系统延长至5个采暖期、供冷期。建立质量回访和问题投诉处理机制,推动各地升级改造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平台,实现电子表决、线上申请、线上审核,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五)综合提升监管成效。编制《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针对多元化住宅产品制定全流程培育方案,对未竣工交付的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给予培育指导,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8种情况取消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资格。推行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实现“一套图纸”多部门在线使用,强化多部门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管理。
(六)积极宣传推广培育典型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协会,利用新发展模式研讨会、房交会等机会,通过专业授课、答疑解惑、互动交流等方式,普及高品质住宅建设理念与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全省高品质住宅设计竞赛、“我心目中的好房子”征文比赛等多种活动,引导全社会为好房子建设畅所欲言、出谋划策。省住建厅组织评选出21个山东省首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132个城市更新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下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严格落实住建部要求,持续推进“好房子”建设。一是尽快研究出台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地方标准,扩大试点项目的覆盖范围,以项目提标准,以标准建项目,打通全省高品质住宅项目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地方立法,公布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链主,进一步提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我省“好房子”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抓好城市更新10大工程推进实施,制定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城市设计编制导则,明确更新片区划定原则、现状分析、发展定位和更新策略,指导全省城市更新有序开展。四是积极与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大对高品质住宅建设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企业开发成本,做好“好房子”建设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