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第13010298号
提案的答复
韩广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惠农产品消费市场,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高质量推进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完善工作,全部乡镇、建制村实现通沥青(水泥)路,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村内道路基本实现“户户通”,为农村物流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农村物流作为“四好农村路”中“运营好”的重要内容,我省高度重视农村物流相关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效率,提高农村物流服务质量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已脱贫地区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为农村物流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我厅将督促指导各市、县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在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中更加注重路网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与相邻道路的连接等问题,逐年完善,稳步推进,加大次差等级公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设计和建设标准,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动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到2025年,全省100%区域中心村(社区)、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中心城区与所辖乡镇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乡镇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进一步提高三级路以上占比及优良路比例,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保障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多元化投资模式。按照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精神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市县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吸纳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二、实施运输服务规范化提升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
一是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2019-2020年我厅以乡镇运输服务站为抓手,分两批统筹支持“一点多能”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发挥县乡中转节点作用,2021年在全国率先实现5.4万个行政村“快递进村”全覆盖。
二是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建设。2020年至2022年,我省惠民县“电子商务+乡村快递共配”、崂山区“信息平台+三级网络”、蒙阴县“电子商务+联配联送”、金乡县“基地建设+仓配一体”、莱西市“共享平台+邮政快递”、乐陵市“乐快工程”、岚山区“岚流通+物流村村通”、郓城县“交邮合作+电商物流”等8个品牌成功获评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通过典型选树、示范引领,部分地区针对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需求,建立城乡物流一体化配送体系,大大提高了商品流通效率,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是加强客货邮融合发展。联合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连续开展三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落实省奖补资金,推动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农村物流站点网络共建、线路共用、运力共享,通过城乡物流流程再造,“多站合一”站点建设和运输服务分类引导,建立“城乡客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客货同网模式,综合运输成本降低25%-35%。各村老百姓既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收寄件服务,又便利了农产品经营企业、种植大户、农村淘宝等电商平台农产品上行,实现农产品增效创收,构筑起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快捷通道。
四是配合省邮政管理局制定农村物流补贴政策并大力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各市、县根据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积极推广符合本地需求的‘快交、快邮、快快、快商、快销’合作进村模式,对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由各市政府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和信息录入设备费用进行奖补,每个站点补贴不超过2000元。预计2021-2023年,对村级快递站点和进村快件补贴规模约达9亿元。地方各级政府累计出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和“快递进村”支持政策30余项,配套落实资金约2.83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您提出的“继续推进已脱贫地区流通体系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对接,健全客货邮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施运输服务规范化提升工程,从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发展“互联网+农村物流”新业态、开展农村物流品牌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继续发力,巩固农村物流即有成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全力保障农产品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