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184号《关于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打造国内国际贸易双循环战略新格局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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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4 16:52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省工商联:

收到《关于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打造国内国际贸易双循环战略新格局的建议》(总编号:第13010184号)后,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税务局、济南海关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商务部工作要求,山东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全省全覆盖,为外贸促稳提质和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育强企业主体,强化跨境电商品牌建设。省政府出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升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推动主体队伍培强、产业园区培育、跨境物流体系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公共海外仓120家。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唯品会、京东、天猫、抖音等主流平台以及亚马逊全球开店官方山东团队、速卖通山东商家运营中心、Facebook运营中心等综服项目相继落地。赴23个县区开展特色产业带跨境电商培育活动,累计组织200余家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跨境电商卖家及高校专家参与,辐射产业带企业2500余家。

(二)健全物流服务网络,畅通跨境电商出海通道。省商务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引导支持企业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外仓200余个,总面积130.8万平米,基本形成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体系。切实发挥交通运输服务跨境电商的基础性作用,2022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084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8000公里,公路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稳居全国第1位、第2位,全年执行国际空运定期货运航线35条,通航17个国家25个城市。加密多式联运班列,开通“中亚班列”“中韩快线”“东盟快线”“青俄满国际班列”等11条国际班列,开行 “中欧班列(齐鲁号)跨境电商专列”

(三)完善电子支付手段,推动跨境电商资金清算便利化。目前,全国可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支付结算的支付机构和银行有30余家,能够满足跨境电商企业国际支付结算需求。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商支付结算。允许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汇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四)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创新实施跨境电商进口“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疫、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全追溯”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模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并为试点企业配套“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便利退货”等通关便利化措施。落实“即到即查”“7x24小时”预约通关等便利化措施,对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实现跨境电商货物秒级通关,助力跨境电商综试区健康快速发展。

(五)强化税收服务保障,助力电商企业加速资金流转。积极落实跨境电商“无票免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畅通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退货渠道等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创新实行“税收顾问”和“退税辅导员”制度,一对一为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政策讲解。通过推广出口退税“非接触”“容缺办”“电子化”等服务,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帮助企业加速资金流转。

(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集聚跨境电商发展资源。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本科教育方面,有6所本科高校设置了跨境电商专业,有25所本科高校设置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等专业,有关学校积极与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加大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力度。职业教育方面,在职业院校专业备案时,优先支持增设跨境电商等相关专业,目前全省共有76所高职、160所中职开设相关专业,共245个专业点。深化校企合作育人,支持职业院校与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与社会需求对接。

二、下一步工作

为全面提升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水平,山东将紧抓全域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机遇,突出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跨境电商与产业集群深度融合,做优跨境电商发展生态,推动山东制造业“品牌出海”,打造中国北方跨境电商发展高地。

(一)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集群增势。聚焦现代纺织服装、汽车装备、智能厨房设备、新能源、发制品等特色产业,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试点,在产业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引育、供应链体系完善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特色产业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实现原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推广等全产业链各环节业务协同。

(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品牌做强。推动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卖家、独立站、服务商在山东落地总部、区域总部。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利用跨境电商“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行业性垂直平台或独立站。持续举办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加强交流合作。

(三)创新跨境电商金融支持。支持银行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鼓励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更多有实际需求、经营合规、技术条件成熟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跨境电商业务诉求并研提解决支持方案。

(四)构建专业高效跨境物流体系。鼓励企业全球布局公共海外仓,发挥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等出口信保政策作用,强化对海外仓建设和跨境物流企业的支持。积极协调航空、铁路、海运等相关部门和单位,3年内开通10条以上的国际全货机航线,海运外贸航线达278条,提炼总结“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经验,打造多式联运山东模式。积极发展“班列+电商”“班列+邮件”等业务,研究开展拼箱业务等事宜。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提高我省外贸出口运营效率。

(五)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模式综合改革,支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实现属地清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全流程监管操作。提升空运监管效能,推动利用“齐鲁号”中欧班列开展国际运邮业务,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六)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落实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政策规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持续落实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值税税收政策,提高跨境电商B2B出口、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退税便利化水平。

(七)培养跨境电商复合型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跨境电商专业,依托学校现有的专业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方向。支持高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搭建“多层次”实践教学培养体系,不断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跨境电商人才。举办山东省跨境电商大赛,培养跨境电商运营团队和实用性人才,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技能培训。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7月24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413)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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