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乐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施策助力餐饮业尽快恢复向好发展的建议》(第13010322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餐饮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在扩内需、促消费、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山东是全国餐饮消费大省,餐饮收入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全省餐饮收入3627.7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仅次于广东、江苏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业发展,从消费促进、减税降费、房租减免、营商环境打造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餐饮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实现恢复性发展。2023年一季度,全省实现餐饮收入945.1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年全年提高17.9个百分点。6689家限额以上餐饮单位,实现营业额同比增长的5224家,增长面达78.1%,其中1096家营业额实现翻倍增长,占16.4%。
(一)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3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性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了一揽子减税降费措施。据省财政厅统计,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2976亿元,其中包括餐饮业在内的有关行业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722亿元,有效减轻了餐饮企业负担。关于扩大“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覆盖范围问题,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该政策适用范围由国家统一制定,省级暂无权限对该政策口径进行调整,相关餐饮企业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方可享受税费减免。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山东银保监局引导辖区内银行机构加大对从事餐饮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根据辖区银行机构实际,制定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考核措施,加大信贷投放。截至2022年末,山东银保监局辖区(不含青岛)考核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50.17亿元,较年初增加2490.84亿元,增速达26.9%,高于其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6.03个百分点,贷款余额户数166.68万户,较年初增加29.45万户,整体完成“两增”要求。
(三)打造规范有序餐饮经营环境。省住建厅按照有序、适度放开和便民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原则,优化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与服务,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经营、确保安全原则,制定夜市、早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规划,出台经营场所设置导则,引导餐饮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营造和谐宽松的餐饮经营环境。
(四)活动牵引提振餐饮消费。省商务厅精心组织2022“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先后举办2022“齐鲁美食节”、第四届“齐鲁厨师艺术节”、“山东预制菜走进峰会专场活动”等一系列餐饮促消费活动,联合美团推出《助力山东餐饮业发展八大举措》,大力提振餐饮消费。省财政落实资金5000万元,采取“补助+激励”的方式,支持各市发放餐饮、零售等消费券,有力促进了餐饮消费迅速回暖。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银企对接,精准助企纾困。山东银保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关要求,推动银行机构针对餐饮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筛选一批正常经营、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形成白名单,指导金融机构加强走访对接,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切实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
(二)加强税费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将认真抓好“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享尽享,持续释放减税政策效应。省财政将安排资金3000万元,对各市发放餐饮消费券给予补助,同时安排资金500万元,对综合排名前10位的餐饮促消费活动给予每个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三)强化规划引领,营造良好环境。省住建厅将继续指导各市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调整优化夜市、早市、便民市场、集中摊点群等经营场所规划,明确经营场所服务保障措施、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等设置条件,营造良好的餐饮经营环境。
(四)举办系列餐饮促销活动。省商务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消费提振年”的工作部署,以提振餐饮消费为主题,举办2023“齐鲁美食节”、第五届“齐鲁厨师艺术节”、2023年“新时代 新鲁菜”创新大赛等一系列餐饮促销活动。深入实施“美食山东推介工程”,推出《鲁菜》《山东味道》等美食纪录片,积极打造“美食山东”公共服务品牌形象。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7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发展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