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863号提案的答复
袁久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渗排水先进低碳产品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推广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海绵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突破口,完善机制,加大投入,狠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16市均制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截至2023年6月,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累计建成面积2391平方公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海绵城市设计规程》《海绵城市建设—雨水源头控制与利用技术标准图集》《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等技术标准规范,选编了海绵城市建设典型案例。2022年,省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的通知》,加强建设管控力度,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作为施工图审查和房地产开发的前置必要条件。修订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规范,推广用节水型器具、中水回用技术等作为重要技术要求,引导将海绵城市理念运用到住宅小区、建筑组团等设计、建设中。印发《山东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广雨水收集、中水利用等节水技术产品。自2019年起,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情况,及时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进行修编,提高相关要求执行强制性。落实住建部门海绵城市建设牵头责任,将审查把关、技术指导、统筹推进、检查调度等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海绵城市建设闭环管理体系。加大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海绵城市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升设计、建造、运维水平。
二是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在建项目赶紧上,新建项目严格管,已建项目逐步改”的路子,抓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标准等贯彻落实,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类建设项目同步落实执行海绵标准。灵活设计运用“渗蓄滞净用排”,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执行国家和省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在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联合审查、竣工联合验收时,对海绵城市有关建设条件进行审查把关。落实海绵设施产权人、使用人管理维护责任,及时进行养护、清淤、维修,确保海绵设施长期发挥作用。
三是积极推广相关新技术新材料。举办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重点展示海绵城市、绿色低碳建筑、绿色建材等方面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同步开展学术论坛、产品发布、集采洽谈、项目招引等交流活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帮扶指导,指导各地从规划设计、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总结推广济南、青岛、潍坊、烟台、临沂等试点、示范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经验做法。
四是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推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以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编制绿色建材工程应用技术导则,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完善建筑节水技术产品应用标准规范,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参编地方和团体工程技术标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