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山东省省长绿色化学化工与新能源创新奖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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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0 10:20

李春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山东省省长绿色化学化工与新能源创新奖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化工行业绿色发展,会同省有关部门集聚各类政策和资金,大力支持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一是设立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对高端化工等“十强”产业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基础性奖励和最高2000万元激励,培育打造一批高端化工领域“领航型”企业。二是落实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2021年,拨付财政资金5080万元,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柠檬酸纳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等绿色化工项目,也一并纳入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三是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实施差别化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绿色引导作用,推动化工行业节能减排降碳。

设立山东省省长绿色化学工业与新能源创新奖,有助于加速节能减碳技术研发,助推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创新有关政策,积极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构建现代化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一是考虑到我省已设立相关创新奖项,我们将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在省级既有奖项框架下,研究增加高端绿色化工类的评选奖项。

二是发挥高质量奖励资金作用,对高端化工产业排名前10位的企业,积极兑现财政奖励资金,引导激励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带动行业迈向高端。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通过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高端化工领域核心技术,加大科技研发攻关,集中突破一批创新性、颠覆性工程,提高我省化工产业话语权。

四是通过市场化方式,综合采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增信分险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一批企业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聚力打造一批化工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07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环保节能组,0531-51782862)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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