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做好研究处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围绕优化政务、营商和市场“三个环境”,聚焦政策支持、服务加持、金融扶持、升级增持,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2020年,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都受到较大冲击,初期复工复产率不足36%。我局坚决贯彻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文件精神,围绕推动复工复产、优化准入服务、保障用工、保障物资运输、实行税收减免、加大信贷资金支持、保障电气供应、减免社保费用、减免房租等17个方面,制定详细的帮扶举措,有力促进了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开门营业,推动了经济复苏发展。我省做细帮扶措施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缓解疫情影响工作,得到王勇国务委员签批肯定。聚焦保市场主体、促高质量发展,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参与制定《山东省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十条措施》,向省政府提出的“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延长房租减免”等4条建议均吸收采纳,为保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二是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发展。立足职责,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牵头推动全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发展,制定操作指南,妥善处理好夜市经营和居民正常生活及疫情防控之间的关系,牵线个体小餐饮店对接美团、饿了么等多家电商平台线上经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适度放开店外经营门店、摊点,不断增强夜经济发展活力,快速助推城市恢复“烟火气”,有效保障民生、就业和市场主体发展。
三是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社会服务功能。升级完善小微企业名录,优化小微企业判定推送功能,提升小微企业数据质量;建立16市局小微企业名录管理员队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公布小微企业入库明白纸和业务咨询电话,提升服务效能;新增小微企业信息查询功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定期通过小微企业名录平台及时公示宣传扶持政策,提高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发挥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实现精准扶持,2021年人社部门依托小微企业名录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13.7亿元、扶持7.3万人创业。截至2021年底,全省实有小微企业355.8万户。
四是政银合作解决融资难题。联合省邮储银行开展“政银携手 百亿助小微”活动,推进信息共享,搭建融资平台,疏通金融进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渠道。活动开展以来,向10.2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放贷款680.3亿元,年度净增150亿元,为全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向金融机构推送30.5万户信用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引导金融机构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融资。2021年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3657亿元,同比增长30.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9个百分点,有贷户数较年初增加26万户。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对个体工商户在减税降费给予最大限度扶持,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适当延续疫情期间鼓励支持政策,继续进行减免税费”的建议,省税务局答复意见是,我国税收政策的制定权集中于中央,省级税务机关未经授权没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力。省税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推出“税收专家顾问”制度、“非接触式”办税、“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纳税人之家”等为民服务举措,有效帮助纳税人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为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税务力量。
下一步工作措施
《关于进一步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提案》中提出了“进一步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规范网络平台商务运营”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吸收提案的建议,完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体系,持续推动政策落实,释放政策红利。
一是加大个体工商户政策扶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税费、金融、社保、职业技能培训等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银企对接、技能培训、座谈交流、走访慰问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关爱、帮扶个体工商户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个转企”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制造业和较大营业规模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型。
二是深化政银合作强化金融支持。注重信用监管场景应用,扩大政银合作范围,会同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情况开展贷款融资服务,推进政银企精准对接,增强诚信守法企业的信用获得感。会同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展政银携手服务小微企业三年行动,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小微企业跟踪服务平台和联动工作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开展“金融助企惠商”专项行动,增加首贷、续贷、信用贷,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户融资的覆盖面。
三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促进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提质、降价。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住宿餐饮、民航等领域的个体工商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持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中央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中给予地方一定减免幅度的,省税务局将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文件,按照最大减免幅度顶格适用优惠政策。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再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推进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建设,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助力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税收顾问专家团队,聚焦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中的“堵点”和“断点”,进行全面“把脉”和精准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五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部门全覆盖,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出台必审查、审查必规范。特别是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及财政奖励、补贴的政策措施的审查,防止含有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措施出台。督促引导平台企业,降低过高的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提高各项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督促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负担,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