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050595号提案的答复
省发展改革委:
王济众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稳定能源供应体系助力山东早日实现碳中和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交通运输是能源消费的重要领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历来高度重视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构建稳定能源供应体系。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均超过90%,营运车辆能源类型保持多样化,不断提升行业能源安全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工作。配合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有关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建成充电站210座、加气站20座,初步构建起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网络,为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条件。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覆盖率不断提升,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的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京杭运河沿线船舶聚集区基本实现了岸电设施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十四五”期,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积极推进LNG、电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优化船舶用能结构。继续实施港作机械“油改气”“油改电”,鼓励新增和更换港内车辆和拖轮、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二)加快新能源设施建设。配合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充电桩、加氢站、充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力争建成充电站100座,加快形成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网络。促进交通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在枢纽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改造中推广应用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利用路域沿线资源,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匝道圈隧道周边、边坡等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降低用能成本。依托荣乌高速荣成至文登段建设工程,开展山东省首个规模化高速公路边坡光伏试验项目。
(三)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加快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飞机停靠期间岸电使用率。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常态化,提高专业化泊位拥有岸电设备数量占比,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实现全省主要港口90%以上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提高营运船舶受电设施安装比例。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18日
关于构建稳定能源供应体系助力山东早日实现碳中和的建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