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 12050336号
提案的答复
姜军锋委员:
收到您的《关于加强我省乡村风貌塑造的提案》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意见向您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目标,以村庄规划、美丽村居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为抓手,积极塑造乡村风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促进规划人才下乡。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农房建设要体现乡土风情和地方特色的建筑风貌引导要求,对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同时要求对村庄绿化景观的风貌特色进行引导。2020年6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积极做好村庄规划有关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完善规划师下乡制度,鼓励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编制村庄规划,培育一批专业机构团队,创新规划编制方法,支持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人才下乡结对,激励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相关工作,提升村庄规划质量和水平,为乡村治理提供有力的规划引导和空间支撑。聊城市率先开展责任规划师制度试点工作,由市规委会组织选聘责任规划师,为主城区范围内街镇、园区提供规划建设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临沂市、枣庄市在全市有需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在全职、兼职2种配备方式上作了有益探索。济南市按照“一区县一团队、一街镇一责任师”的要求,在14个涉农区县聘任14个首席规划师、87个责任规划师。
(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压茬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干干净净迎春节”“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村容村貌持续改善提升。以“齐鲁样板、美丽乡村”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出台实施意见和工作标准,省市县三级联创,美丽乡村建设正在成为齐鲁样板的底色、生态山东的亮点。
(三)稳步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2018年启动实施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布局建设四大风貌区、十条风貌带,已培育两批共156个美丽村居省级试点。先后组织编制发布《乡村风貌规划指引》《美丽村居村庄设计导则》《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标准》等系列技术规范文件,组织16设区市编制市域乡村风貌规划指引,为试点村庄建设和塑造风貌区、风貌带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两批试点村庄聚焦村庄建筑风貌塑造、景观节点打造等重点,突出区域要素禀赋和特色优势,编制村庄设计方案,组织省美丽村居建设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对试点村庄设计方案逐一进行技术审查。持续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指导49个名镇、72个名村编制保护规划,落实历史风貌保护要求,全面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将历史文化遗产登记在册,启动传统民居试点申报,积极保护镇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助力乡村风貌塑造。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资金保障力度。一是支持美丽村居建设。加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19年起从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对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村按标准给予奖补,同步指导市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美丽村居建设。二是支持传统村落保护。2016 年以来,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2.07亿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67亿元,对59个中国传统村落给予奖补;安排省级资金4000万元,对200个省级传统村落给予奖补。三是支持农村危房改造。2016 年以来,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35.76 亿元,支持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农村危房 23.9 万户。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我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部署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殷切期盼,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暴露出诸多问题,遇到了许多挑战,比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目前乡村风貌特色逐渐消失、“崇洋”与“复古”现象并存、乡村规划设计人才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也是当前我们有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我们下步需要努力的方向。提案中您提出的构建乡村风貌塑造技术体系、壮大乡村规划设计人才队伍、做好资金统筹工作等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案中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落实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我省乡村风貌塑造,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继续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继续稳妥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强化对乡村风貌的规划统筹。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加快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乡村规划专家服务机制,提升城乡规划水平。
(二)组织开展农村新型住房建设和传统民居保护。启动农村新型住房建设,制定农村新型住房政策文件及建设指引,从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等方面对农村新型住房建设提出指导性要求,健全农村住房设计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房品质和现代化水平,促进相关技术标准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衔接融合,形成工作合力,改善乡村风貌。开展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保护传承历史风貌。
(三)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助推我省乡村风貌塑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持续加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十四五”期间将我省更多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市、区)纳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统筹用好省级涉农资金,优化省级涉农资金安排方式,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奖补资金、传统民居保护奖补资金,助力推动农村住房安全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用好财政金融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531-51765866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