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050226号提案的答复
王玉亮委员:
收到您《关于完善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杜绝安全人员伤亡的提案》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政策标准。贯彻落实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20年省住建厅印发了《山东省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指引》《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城市照明管理》,对城市照明运行安全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设施管理精细化。2021年修订发布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DB37/T 1173—2021),对照明设施安全运行、防止漏电事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推广先进经验。印发了《城市市政设施运维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在总结调研各地做法基础上,鼓励创新,推广济南等地路灯养管的先进经验做法。三是提升人员技能。组织开展全省城市道路照明电工职业技能竞赛,营造重技能、勤学习浓厚氛围,促进高素质城市照明设施养管队伍建设。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在汛前、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对照明设施安全运行工作作出部署,落实设施养管单位责任,加强设施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在城市照明领域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托“3+N”包市督导、第三方辅助巡查等,推动照明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12345热线交办事项等,及时核实处理。
二是加强设施养管,提升养护水平。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贯彻力度,提高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落实采用TN-S系统接地时每基灯杆应重复接地,地下位置电缆接头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等规定要求,合理设置灯杆检修门高度。做好路灯灯杆(工作井)接线头、箱变、控制箱和电缆等部位漏电、短路等隐患检测排查,加大低洼地带等重点区域路灯设施巡查力度。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素质能力。落实养管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岗位培训、专家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积极推广城市照明安全管理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建设厅
联系电话:0531-51765187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