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54号
提案的答复
谭汗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帮扶冷链进出口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疫情造成的进出口困难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稳外贸、保畅通,保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一是出台补贴政策,支持省港口集团不断增加外贸航线,吸引各大航运公司在我省港口增开航线、加班复班,解决进出口货物流通不畅问题,至今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外贸航线32条,2020年外贸吞吐量增长5.0%,今年上半年外贸吞吐量增长9.1%。二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取消港口建设费征收,减免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费用,有效降低进出口企业物流成本,持续优化港口营商环境。三是督促省港口集团主动承担国企责任,搭建特殊时期的高效物流通道。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省港口集团配合政府驻仓专班开展进口冷冻货物消杀工作,通过延长作业时间、增加装卸人员,全力提高作业能力;积极跟进货物到港动态,提前落实海关申报,提高货物通关效率,确保客户到港货物及时清关入库。
关于疫情期间相关收费问题,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目前港口针对冷藏箱收取库场使用费,收费标准面向社会公示,1-5天内,20尺295元/箱,40尺589元/箱;6天以上,20尺100元/箱/天,40尺200元/箱/天。为加快集装箱场地周转,采用阶梯式价格。港口不收取滞港费,消杀费由货运代理企业直接向提供消杀服务企业支付,非港口征收费用。海运费用属国际市场行为,我厅无法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省港口集团已通过协调船公司增加航线运力等方式,缓解运费上涨问题。为满足防疫需要,装卸过程中工人的防疫物资增加,导致仓库防疫成本上升,监管仓成本费用上涨。为此,省港口集团冷链中心设计了新型自动化装卸设备,既尽量减少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又降低装卸人工费用。建议冷链进出口企业加强与省港口集团合作,尽可能降低成本。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努力帮助冷链进出口企业渡过疫情难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保证国际海运通道畅通。我厅将督促省港口集团加强与各大航运公司合作,持续做好航线开发工作,争取新增美西航线、东南亚直达航线,有效扩大山东港口“一带一路”及RCEP航线布局,持续畅通外贸进出口通道,保证供应链物流链稳定。
二是尽可能为冷链进出口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降费减税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采取自动化装卸设备等多种手段,尽可能降低冷链监管专仓费用等物流成本。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