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感谢贵委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委《关于构建东西双向互济国际合作新平台的建议》(第12040174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认为提案建议对我省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上合示范区建设情况
建设上合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的国之重任,上合示范区获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中央赋予的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战略定位,聚焦“四个中心”建设,推动上合示范区建设取得较好成效。2020年,示范区对上合组织国家进出口12.9亿元,增长51.3%;欧亚班列开行401列,增长15.8%;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向投资6152万美元,增长15.3%。今年上半年,示范区对上合组织国家进出口12亿元,增长84.6%;开行欧亚班列297列,增长82.2%,新开全国首班冷鲜蔬菜专列、全省首班跨境电商专列,签发全省首张“一单制”CIFA多式联运提单(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对上合组织国家跨境电商实现零突破。
(一)对外开放高能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里成立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刘家义书记多次赴示范区调研,专题研究部署,为上合示范区建设指明方向;刘家义书记、李干杰省长专程到国务院汇报、到商务部协调,为上合示范区争取政策支持;王书坚常务副省长、刘强秘书长、汲斌昌副省长对示范区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省部合作协同推进。商务部作为牵头协调部委,与我省建立了省部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召开9部委(单位)工作会议,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上合组织秘书处与我省建立紧密联络机制,以上合组织成立20周年为契机,共同策划组织上合驻华大使山东行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上合组织国家参与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国家部委关心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批准上合示范区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工信部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科技部支持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技术转移中心;中国贸促会在上合示范区设立上合组织中国实业家委员会青岛联络办公室。
(二)省、市、区三级联动机制初步确立。一是健全运行机制。省商务厅积极承担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服务协调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服务协调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门设立上合示范区服务协调处,专职推进示范区建设;改革成立山东上合组织地方经贸研究院,为上合示范区提供智库支撑。二是强化督查调度。会同省委改革办将总体方案分解为57项具体任务,专题研究、强力推动;对省委主要领导到示范区调研时的指示事项,加强节点管理,定期调度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三是完善考核体系。按照合法、可行、有效原则,出台统计制度,建立统计系统。围绕“四个中心”建设任务,突出与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拟定《上合示范区建设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送审稿)》,以考核“指挥棒”,树立“风向标”,催生“新动力”。
(三)高水平的政策供给体系日趋完善。省人大审议通过省级行政权力“负面清单”,除213项重大敏感事项外,均授权给上合示范区,首批54项省级赋权事项已经在示范区落地;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18项支持政策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示范区试点10项外汇改革政策,简化外汇业务手续和流程,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合示范区设立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最高法院赋予胶州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一审管辖权;省法院出台《关于保障上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方案》;省外办印发《关于服务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青岛海关成立胶州海关,出台《关于促进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各级各有关方面简政放权、政策赋能,为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上合示范区影响力逐步增强。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推介,讲好“上合故事”。成功举办2021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青岛论坛,争取商务部支持组织召开上合示范区与欧亚地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交流对接会。省外办、省教育厅推动山东与俄罗斯成立中俄(山东)教育国际合作联盟,举办山东—俄罗斯教育交流合作对话会、山东—俄罗斯艺术院校合作交流会、首届“相约上合杯”俄语大赛。青岛市启用青岛·上合组织国家客厅建设,开展“云聚上合·共谋发展”线上对话、线下会谈,举办“友城合作、共创未来”系列活动,广泛邀请上合组织秘书处、有关国家驻华使馆考察参观,积极开展经贸对接、交流交往。
二、下步工作思路措施
贵委提案建议中提出的“强化顶层设计,落实政策”等意见建议,对于我们做好下步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按照8月6日省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抓住关键。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对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总体要求,着力搭建平台,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山东、青岛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地区间的交流合作,努力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着力健全机制,加强与上合组织全方位常态化对接,用好商务部的省部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和上合组织秘书处的紧密联络机制,积极推动商务部等部委专业干部到示范区挂职。完善国际合作新平台运行机制,拓展与上合国家友城合作内容。着力创新制度,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管理模式、工作流程,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加快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上合示范区尽快承接第二批省市两级“负面清单制”赋权事项。着力抓住项目,加快产业项目、贸易中心、载体平台建设,密切上合组织国家地方企业间合作,引导更多上合资源、项目向示范区集聚,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贡献。
二是细化目标,加强考核。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上合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认真研究政策,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调度,逐项抓好落实。对照总体方案确定的57项具体任务和省政府出台的18项措施,逐项确定发展目标,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强化对省有关单位、青岛市和示范区的综合绩效考核,推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分工负责、靠前服务。督促青岛市研究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当好主攻手,真正举全市之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强化省市区三级联动,确保各项任务早落地、早见效。
三是贸易先行,引领带动。进一步加大贸易主体招引培育力度,引导全国特别是青岛市的上合资源、项目向示范区集聚。推动示范区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离岸贸易、保税维修、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针对上合组织国家外汇不足、汇率不稳的特点,协调海关、外管等单位创新监管模式,增进国际大通关制度互信,探索发展新型易货贸易。发挥上合组织国家能源、资源、农产品等优势,建设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集采集供平台或交易市场,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大力拓展日韩与欧亚国家间的转口贸易、过境贸易、加工贸易。
四是提升欧亚班列运营能力。增加“上合快线”开行数量,争取济南铁路局增加欧亚班列开行计划至700列,提升对青岛货源集聚效应。大力拓展班列回程货源,在上合组织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布局设点,建设物流集散中心或具有集货能力的公共海外仓,推进示范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开展双园互动,加大境外货源集聚力度。提升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快上合多式联运中心建设,推动齐鲁号“日韩陆海快线”班期与海运船期相匹配,建立离港岸(日韩)-青岛港-中亚全程物流供应链。
五是做好引进来走出去工作。精准聚焦上合组织国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在矿产开发、农业种植、加工基地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哈中农业等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建设种植基地、加工基地,带动大豆、肉类等农产品回运和精深加工。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8月13日
(联系处室:上合协调处
联系电话:0531-8901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