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山东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产业链优化提升。针对您提出的“产业集群发展不协调、缺乏有效协作,创新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不足”等问题,我省正聚焦包括纺织服装产业在内的42条产业基础雄厚、比较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链,推行“链长制”,依托“链主”企业,加快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我们以此为契机,组建了龙头企业、关键节点企业、重点配套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以及基金、智库、工业互联网等培育服务机构参与的纺织服装产业联盟。下一步,我们将依托产业联盟,由“链主”企业牵头,会同上下游配套企业,会商提出产业链合作项目、确定重点攻关产品(技术)清单、共建产业链服务体系,共同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间紧密配套、协同发展的优良产业生态。针对您提出的“出台把产业链留在山东专项奖励”的政策建议。鉴于我省已出台了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链引进奖励等财政政策,且基本涵盖了产业链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配套引进、技术支撑、产业链集成协同等方面。省财政厅将结合上述政策执行效果,在研究接续政策时一并予以统筹考虑。
二、实施行业智能化改造工程。针对您提出的“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建议,我们组织召开了全省纺织服装行业技改云对接会议,为纺织服装企业与技改服务商搭建起了对接平台,促进了双方的交流合作。下一步,一是提高管理自动化水平,鼓励企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应用到企业管理全过程,加强设备利用率等实时分析和监控预警,实现智能排产、供应链协同。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推广应用,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二是提高设备智能化水平,针对纺织服装企业特点,推动数字化服装机械设备的应用,提高服装生产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支持企业应用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柔性化改造生产线,实现个性化定制生产。三是提高营销网络化水平。整合市场和渠道资源,结合纺织服装行业直接贴近终端市场的特点,鼓励纺织服装企业利用天猫、淘宝、京东、必要商城、亚马逊跨境电商平台等网络购物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直播带货平台,重点客户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构建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型销售场景,实现线上线下的快速、精准、高效服务。
三、继续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体系,加强信息化管理,充分精简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政策调整变化,与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的,最高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29万笔、308.73亿元,发放总量增量均居全国第一,累计发放总量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下一步,将持续用足用活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夯实基层服务基础,加强绩效评价,全方位提升服务质效,为各类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全面支持小微企业降低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
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提供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5年,我省出台《关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1号),对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期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做出了规定。2020年,为符合条件的50余家单位办理了缓缴。目前,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单位,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鲁人社发[2015]3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对于非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有关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延缴社会保险费。
五、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人社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省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19年、2020年到期后连续两次延续,即“对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20%;对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同时,为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2月-12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到2020年底,累计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60亿元。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强化疫情防控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的建议,按照人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结存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持续减轻纺织服装企业的负担,促进我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围绕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全省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从银行机构优选5760名金融辅导员,组建1806支金融辅导队,为企业提供政策传导落实、规范运营引导、融资策划协调等服务。截至2021年2月末,全省纳入金融辅导的纺织服装企业1186家,金融辅导以来有融资需求企业568家,涉及金额85.49亿元,其中已解决企业550家,涉及金额76.77亿元;正在办理企业8家,涉及金额7.37亿元。指导银行机构制定优惠政策操作指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机构对纺织服装等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进行分类,分别梳理行内出台的授信、展期、续贷、降息减费等优惠政策,制定操作指引,逐项明确适用范围、操作流程、执行期限、经办机构等,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省银行业协会网站、银行机构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公布,同时通过电视台、大众日报、公益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下一步,一是积极协调与银行机构对接。对于梳理出的有流动性资金需求的纺织服装企业名单,积极向银行机构推介,协调银行机构主动做好对接,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予以信贷支持。二是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银行机构结合自身风控水平,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有效抵质押物范围,合理设定贷款条件、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优化贷款审批和服务。三是继续推动有关政策落实落地。结合我省纺织服装行业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的特点,持续推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银税互动等惠企政策,督促银行机构深入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并请您一如既往支持我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