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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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30 15:43

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银保监局、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底,山东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到1169.8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8%。

(一)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大政策扶持。近年来,省里出台实施了“非公十条”“民营经济35条”,从税费减免、融资担保、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2020年,连续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影响。2020年,全省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1850亿元。从2020年底到现在,省政府连续制定了三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二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开展政策落实、数字化赋能、产业升级、市场主体培育、产业链提升、融资促进等6个专项行动22条具体措施。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在不同阶段需要聚焦聚力解决阶段性突出问题,围绕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印发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政策会审、政策措施抽查、投诉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5月份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预计今年出台。三是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2020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涉企政策起草部门要充分征求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企业家代表应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且民营企业家代表不能少于50%,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在全省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设立政策服务板块,利用大数据技术,抓取汇总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目前已推送政策信息3万多条。开展民营中小企业线上公益培训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省直部门和行业专家精准解读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惠企政策,2020年推出109期培训,培训超20万人次。二是培育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引导各地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集聚优质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咨询等“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支撑,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9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36个,每年可为5万多家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市场营销等专业服务。三是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帮扶机制。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聚焦“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帮助解决创新、人才、融资、营销等方面诉求,目前已汇集5000多家中小企业关于人才供给、融资贷款、政策匹配、产研合作等需求。围绕企业需求,公开征集和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分类开展对标培训、产研见面、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商品展会等精准服务,已举办“梯度培育,人才为先”和“梯度培育,助企融资”两场对接会。四是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工程。举办企业家高端出国培训、中青年企业家培训和企业家网络学院线上培训,提升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等能力,累计培训企业家1万余人。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宣传企业创新创业典型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关爱民营企业的浓厚氛围。

(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政银企对接。组织开展“金融辅导员”“首贷培植”“金融诊疗”等特色服务,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20年末,有融资需求的辅导企业16026家,涉及金额4331.12亿元,已解决14383家,涉及金额3738.64亿元。二是实施应急转贷服务。出台《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设立省级企业应急转贷运营平台,吸纳市县转贷运营机构,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日转贷使用费率在0.8‰以下。2020年,为6282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785亿元。三是推动产业与基金专项对接。制定实施《山东省产业发展对接基金投资行动方案》,2020年举办首届“中国产业·资本对接大会”,省内外146家基金机构、100多家企业现场对接。四是创新应用供应链金融。出台《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关键产业链优选核心企业,分批建立“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核心企业确认应付账款、开具商业汇票、签发供应链票据等,加快核心企业信用向中小微企业传导,支持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目前已公布第一批594家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白名单。

(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全面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在鲁创新创业环境,支持民营企业等创新主体更好吸引凝聚高层次人才,以全方位、全周期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为主线,丰富拓展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关键小事”贴心办、服务事项“零跑腿”,着力打造有温度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品牌。一方面,扎实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制定出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在出入境、交通出行、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29个方面向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满足高层次人才更高层次需求方面,协调全省33个机场、高铁客运站和客运码头的贵宾通道面向高层次人才开放,全省518处森林公园和景区、107个体育部门所属体育场馆免费向高层次人才开放,人才通过“山东惠才卡”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337位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颁发了“山东惠才卡”,占全部数量的22%,其中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经营管理人才779人。另一方面,聚焦贷款融资难点、堵点丰富支持举措,出台《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将“人才贷”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范围,服务对象由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扩大到“山东惠才卡”持有者,向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在山东注册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同时,在济南和青岛试点为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等配备理财规划师,以“市场+公益”的方式,选取济南农商行和兴业银行等,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免费理财咨询等,为人才创业提供融资、上市、税务等方面的专属服务。二是创新推动商协会作用发挥。大力实施“政治引领工程”,强化政治引导、经济服务和守法自律功能,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推动商协会诚信建设,注重发挥商协会作用,引导会员守法诚信,指导商协会探索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推动诚信建设工作向商协会延伸。联合省公检法司着力打造以“企业(商会)法治诊断”为品牌的法律、政策、金融“三进”活动,为商协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搭建民营经济发展大平台,让企业家,商会站前台、唱主角;在服务“双招双引”、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中勇担当、勤作为。创新实施“搭桥铺路工程”,发挥商会主阵地作用和独特优势,搭建区域与区域,行业与行业之间跨区域跨行业融合发展桥梁,把外地的高端人才和优势产业引进来,把山东的优势产能转出去,构建“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的网络化组织体系,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十强”产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精准服务、补链补群,着力帮助企业协调关系、化解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和工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引导商协会创新驱动发展,聚焦聚力高质量精准化,从“十强”产业集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品牌经济中找资源、找空间、找项目,从全省各地尤其是县域经济中找短板、找需求、找合作,提升商协会影响力。

二、下一步措施

民营经济在我省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您的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实际,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从优化政策环境、加大纾困帮扶力度、加强要素保障、强化政府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汇集打造惠企政策库,通过政策整合、数据挖掘、企业画像,推动惠企政策“一键匹配”;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政策手段,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精准扩大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切实做好企业人才的跟踪服务工作。

(一)打造公平竞争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持续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推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定期化动态化,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定期评估清理。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2.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工程。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围绕企业开办、准营、运营、退出等阶段,推出不少于100项企业办事需求大、关联度强、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3.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和企业家财产。

4.建设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信用环境。通过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弘扬诚信文化,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各级引导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纳入信用奖惩机制,提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守信能力,做好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防范信用风险。

(二)提升要素保障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建立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机制,评选表彰杰出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强化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专注主责主业,带领企业走在前列。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任务,实施企业家培育提升工程,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世界儒商”。每年遴选发布山东民营企业100强、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10强、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等榜单,广泛宣传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2.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民营企业依托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培育集聚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项目创新团队。推动市场化招才引智,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引进一批知名人力资本企业和猎头公司。鼓励民营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增强人才归属感。每年新增培养引进产业创新领域领军人才100名左右。

3.培育引进经营管理人才。推进民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企业与党政机关之间的人才交流,使企业领导人员进一步丰富工作阅历、积累决策经验、增长治企才干。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加快建立职业董事、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市场,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选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海外分支机构工作锻炼,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多元化团队领导力和跨国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引进20名左右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

4.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优化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强化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定单、联合培养,为民营企业精准培育急需的技术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创建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推行特级技师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推进“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项目,面向民营企业职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每年建设30个左右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培训企业新型学徒1.5万人左右,新增高技能人才6.5万人左右。

5.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推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建设。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创新联合体,鼓励欠发达市、县(市、区)企业,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创新资源聚集区建设科创飞地。鼓励42个重点产业链“链主”型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每个产业领域布局1-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到2025年,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0家左右,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中心。

(三)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完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场准入、行业监管、产业调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时,充分征求企业和企业家的意见。

2.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诉求“接诉即办”,让企业“办事不求人,办成事不找人”成为常态。建立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帮扶机制,围绕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针对人才培养引进、科技研发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需求,逐企设立问题台账分级负责帮扶,组织共性问题专项对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制度,形成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便捷登记服务。

3.搭建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各地、行业龙头企业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省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立足当地产业优势和企业发展实际,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方面精细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0个、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0家。

4.加强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全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落实《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实施“律师服务企业千人计划”。支持和鼓励工商联、各类商(协)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发挥专业调解机构化解专业或行业领域纠纷的重要作用,强化诉调对接机制,促进商事纠纷快速化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修订《山东省专利条例》,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在山东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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