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学习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汽车工业是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给予重点鼓励扶持。多次出台鼓励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意见,特别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对全省汽车产业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较好地促进了该产业的健康稳妥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我省汽车产业基础雄厚。2020年底,我省共有汽车企业1122家,规模以上企业128家,公告内企业有396家,整车企业28家,其中商用车18家(包括载货车企业13家,客车企业5家),乘用车10家。专用及改装车257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800多家。从业人员44万,技术人员约6万,产能665万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4家。拥有商用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专用车、发动机、零部件及摩托车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汽车生产体系。形成了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四个年产量超过50万辆的汽车生产基地。各类商用车省内综合配套率达到85%以上、乘用车达到70%。2020年9月16日,中国重汽黄河品牌暨新产品发布仪式在山东济南奥体中心场馆盛大启幕,标志着中国重汽开启“驾黄河、驶未来”的新篇章。2020年,整车产销量分别为233.49万辆和230.90万辆,分别占全国总产销量的9.26%和9.12%,其中商用车类产品是我省优势产品,产销量分别完成143.55万辆和140.98万辆,超过全国产销量的四分之一,规模居全国前列。实现销售收入9589.24亿元,利润492.52亿元。
二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我省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26家,其中整车企业8家。目前,全省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40.87万辆。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完成3.06万辆和3.05万辆,占全国总产销量的2.24%和2.23%。新增(挂牌)6.62万辆、保有量为40.59万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初具规模。目前全省已建成加氢站14座,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日供氢能力达到9000公斤。推广示范运营车辆652辆,运营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积极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国家奖补资金。自2017年以来,我省(不含青岛市)共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6批次、8家企业(共计38家次)、上报并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平台审核4.47万辆,较好地推动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三是配套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系统建设,较好地推动了“车、桩、站”协调发展。目前,基本实现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到2020年底,我省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920余座、充电桩3万多个,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内部、高速公路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升。
您所提的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整体上符合我省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发挥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搞好全省汽车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同时,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一、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节能降耗的有效途径。下一步我省将在各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大力推动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推动城市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租赁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更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环卫、邮政快递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20%。重点区域机场新增及更新场内用车电动化比例原则上应达100%。促进新能源汽车重型货车推广应用。
二、积极引导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稳妥发展。落实我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力争通过10年努力,打造“中国氢谷”“东方氢岛”两大品牌,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青岛—潍坊—淄博—济南—聊城—济宁),建成集氢能创新研发、装备制造、产品应用、商业运营于一体的氢能与燃料电池示范区,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氢能产业发展高地。2020年到2022年,聚集100家以上优势企业,燃料电池发动机产能达到2万台,燃料电池汽车产能达到5千辆,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一是坚持龙头带动,推动聚合发展。充分发挥潍柴集团氢燃料电池国家创新中心作用,加强研发一批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我省健全氢燃料电池8大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及整车生产、检测机构。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产品研发。面向城交、高速、矿山、港口、码头、厂区等不同场景,重点组织研发适合多场景的燃料电池汽车。三是坚持项目引领,支撑行业发展。全省现有重点项目60个,总投资额395.3亿元。其中,已开工建设的有32个,开工项目总投资170.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分期分批抓好项目落地,待全部项目投产后,将对我省氢能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早日实现我省碳达峰目标、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化,无人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将成为协同创新、构建新型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载体,在塑造产业生态、推动国家创新、提高交通安全、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省作为汽车产业大省,将着眼长远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抓住技术变革之初的机遇期,早谋划,早布局,抢先机。一是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设计。参考北上广深以及长沙等城市做法,制定无人驾驶应用示范指导意见,营造无人驾驶车辆研发、生产及推广的政策环境。二是完善协调发展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着力解决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自动驾驶应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智能化改造等关键问题,促进车、路协同发展和数据的互联互通。三是组织成立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智能网联汽车涉及产业链条长,投资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各类传感器、控制系统等智能化核心部件技术还需突破,建议由中国重汽、中通客车、一清舜泰等骨干企业牵头,成立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协同攻关,集约发展。四是将无人驾驶汽车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予以重点推进。目前,省发改委正在编制《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我厅将充分发挥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建设在规划中统筹考虑全省无人驾驶汽车产业布局,明确发展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将无人驾驶领域的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库予以支持。
四、扎实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按照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的要求,组织我省有条件的市尽快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试点内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内容,按时上报国家,力争更多的城市加入试点范围,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探索出一条新途径。
总之,通过一系列措施,发展我省新能源汽车。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汽车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