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第12040170号)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的培育和发展,把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作为加快外贸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之举,加大工作力度。据海关统计,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366.2%。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升发展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0]140号),对全省跨境电商发展任务目标、发展布局、重点工作、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统筹规划。
二是创建国家级综试区。目前我省已有青岛、威海、济南、烟台、潍坊、临沂、东营7市获批国家级综试区。省政府出台综试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措施、保障机制;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创新清单;多次赴浙江、广东等省份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三是认定省级跨境电商主体。自2015年起连续五年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主体154家,其中省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37家、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33家、公共海外仓53个、跨境电商实训基地31家,这些主体在我省跨境电商发展上起到较好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四是强化信保金融支持。省财政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设立“互联网+外贸”信用保障资金,为山东省内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小外贸企业提升授信额度。统筹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线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及跨境电商人才培训。
五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成立山东省跨境电商研究院、山东省跨境电商协会、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组建“山东省跨境电商百人专家库”。连续六年举办“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开展“跨境电商进万企”专项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128期,培训人员2.7万人次,覆盖企业1.4万家。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我省实际,借鉴先进省市和地区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
一是引进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引导企业上线亚马逊、Wish、eBay、阿里巴巴等知名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同时以跨境电商综试区为重点,培育本土行业垂直类跨境电商平台,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
二是打造集平台、物流、金融、支付、代运营等主体聚集的跨境电商产业园,为跨境电商出口培育提供培训、展示、物流等服务,通过集中的企业孵化和人才培训,推动中小企业上线跨境电商平台实现出口零突破。
三是引导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建设集仓储、物流、通关、金融、市场开拓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境外“一站式”服务。推动有条件的海外仓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延长产业链条,拓展客户群体,丰富服务功能。
四是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优选纺织服装、农产品、汽配等优势产业,开展特色产业带线上拓展行动,引导企业推进贸易各环节“上线触网”,借助跨境电商增强品牌培育能力,打造互联网自主品牌,推动山东品牌出海。
五是依托省跨境电商研究院、跨境电商产教联盟、跨境电商协会等单位,持续开展跨境电商研究、专业人才培育,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5月21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531-8901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