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委员:
感谢您和您的团队长期以来对我省能源产业发展做出的贡献。您提出的关于在内河航运中推广使用生物能源的提案收悉,省能源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并与您就有关内容进行了沟通交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生物能源推广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是车用乙醇汽油试点省份之一,生燃料主要以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主,目前推广总体平稳。
一是建立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机制。乙醇汽油推广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推广难度大。为落实好国家工作部署,2004年,省里成立了15部门为成员的乙醇汽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2013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取消,相关工作由各部门按照职能承担。2006年,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2006年第184号省长令,2016年第302号省长令进一步作了修订),确定在济南、聊城等8市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7年编制印发《山东省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方案》。
二是规划建设生物燃料乙醇企业。2012年,国家发改委核准了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纤维素燃料乙醇项目,龙力公司成为全国首家纤维素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同年10月,龙力公司纤维素乙醇正式进入市场推广。2018年,我省东营市弘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变性燃料乙醇综合产业化项目列入国家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布局方案,现已开工建设拟于年底前投产。
三是有序开展我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按照第184、302号省长令要求,各部门和有关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日常管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搞好综合协调和情况调度,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沟通,衔接平衡,协调中粮安徽公司和龙力公司生产计划,每月下达月度车用乙醇汽油需求计划。目前,我省车用乙醇汽油需求比较稳定,由中粮安徽公司和龙力公司同时供应,年供应量在10万吨左右。
2018年下半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影响,国家在燃料乙醇发展的政策上有了一些变化。一是准确把握燃料乙醇作为粮食安全的调节器和蓄水池定位,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二是准确把握政策调整的力度,妥善处理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正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三是明确燃料乙醇未来发展的方向,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积极发展非粮燃料乙醇。四是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政策体系,做到定向施策、精准施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生物燃料推广使用方案。落实组分汽油、燃料乙醇供应,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布局车用乙醇汽油调配中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广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就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在内河航运中推广使用生物能源等适时开展专题研究。
二是继续做好试点8市的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为下一步全面推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同时,按照国家的指导要求,鉴于目前我省封闭推广的条件暂不成熟,暂缓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三是加强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引导。支持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实现原料的高值利用和高端转化。加快发展新兴生物能源产业,立足我省秸秆纤维素富集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提高省内燃料乙醇保障能力。督促纳入布局方案的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统筹做好全面推广准备工作。随时关注此次政策调整的动向,并结合我省地炼企业整合进度和燃料乙醇需求保障落实情况,稳妥有序做好调配中心建设、加油站改造升级等准备工作。
再次对您给予我省能源产业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