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鲁港经贸合作建议》(12030473号)的提案收悉,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台港澳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鲁港经贸合作有关情况
香港是山东最大的外资来源地和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山东高度重视与香港的经贸合作,自2009年连续十年由省领导率团访港举办香港山东周活动,通过拜访、推介会、洽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立足香港、面向全球,大力宣传推介山东最新政策和合作项目。疫情期间,我省持续开展鲁港经贸合作工作。6月30日,第二届儒商大会暨青年企业家国际峰会期间,邀请港澳企业代表参会并与省领导连线交流;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采取线上方式联合举办“善用香港平台、鲁港合作共赢”推介会,向山东企业推介香港投资环境及金融、法律等专业服务优势,来自400余家山东企业的近1000人线上参会。经过鲁港双方的共同努力,两地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上半年,新设香港投资企业427家,实际使用外资48.9亿美元,占比76.3%,同比增长16.6%;山东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131.1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出口完成124.7亿元,同比增长0.5%,进口完成6.4亿元,同比增长31.3%;备案核准对香港境外投资企业(机构)28家,备案核准中方投资2.4亿美元,实际对港投资19.9亿美元。
(二)鲁港宣传领域合作有关情况
山东高度重视推动和加强两地媒体间的联系、互动和交流,借助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商报、经济日报等媒体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大力宣传推介山东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成果,选派青年记者参加特区政府新闻处举办的“内地媒体香港专题采访计划”。2019年7月,省委宣传部与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共同举办了2019范长江行动——新旧动能转换正当时·香港传媒学子山东行”活动。来自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传媒学子,深入济南、青岛、潍坊、济宁四市进行深度采访,有效增强了香港学子的国情认知和身份认同感,增进了两地人民的理解和互信。
(三)鲁港文化交流合作有关情况
2019年,山东有效整合省内文化旅游资源,积极主动开展鲁港文化交流工作,不断拓宽交流和推广渠道。一是赴港举办“根与魂·青未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展演了涉及织绣印染类、陶冶烧造类等非遗项目及古琴、山东快书、吕剧等非遗舞台演出项目,推动鲁港两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与合作。二是赴港开展“京昆知多少”、中国戏曲节2019·咫尺菊兰活动,并深入8所中小学开展活动,让香港青少年接触中国传统文化。三是组织11家企业参加第17届香港国际授权展,在“内地馆”设立“齐鲁不一样”展区,全面展示我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果,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参展商对接洽谈,达成20余项合作意向。
(四)鲁港青年交流合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密切联系香港青年联会、香港菁英会等香港主流爱国青年组织,充分发挥省青联香港特邀委员、香港山东籍企业家和青年学生的桥梁作用,建立健全互访交流机制;举办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国际峰会,重点邀请了一批高层次有分量、特别是对山东有投资意向的香港嘉宾,精准对接嘉宾需求,促进鲁港青年经贸合作;组织开展鲁港澳青年企业家交流会,定期实施香港大学生暑期实习计划等项目,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介山东的历史文化、产业企业、营商环境等,让更多香港青少年了解山东、选择山东。
二、下步工作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我省深化鲁港全方位合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意义。我们将结合鲁港合作工作实际积极采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香港合作力度。一是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出台《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对自贸试验区内的港资建筑业企业,不再执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限制性规定;进一步简化保险分支机构行政审批;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二是鼓励港资落地我省自贸试验区,出台《山东自贸试验区条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二)深化鲁港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香港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金融、法律、会计、税务、信息咨询服务优势明显,专家人才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CEPA”的深入实施,鲁港合作潜力巨大。山东基础设施建设实力雄厚,山东高速、青建集团等10家企业入选ENR全球250强,鼓励有实力的山东企业发挥香港在建筑设计、融资等方面优势,顺应国际基础设施建设“投建营”一体化趋势,联合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鼓励有实力的山东企业到香港投资发展、上市融资,借助香港服务优势,以香港为平台开展跨国经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
(三)加大对港宣传力度。一是每年或每两年举办一次“范长江行动”,将之打造成为山东对港宣传的一个品牌项目。二是通过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商报、经济日报等媒体,通过报纸、网站、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报道力度,加大对齐鲁文化的报道力度,促进两地人文交流合作。
(四)推动鲁港文化深度合作交流。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力度,加强对交流项目的策划与包装,提升对港文化交流活动水平。二是以青少年交流为突破口,实施务实合作项目,继续与香港京昆剧场合作,开展京剧进校园活动,提升其民族认同。三是鼓励重视、扶持和运用民间和社会力量,积极主动推动鲁港文化交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官方和民间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鲁港文化交流活动,创建综合全面对港交流机制。四是充分发挥省内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基地的作用。邀请香港青少年研学游团队到山东参加研学交流活动。
(五)深化鲁港青年交流交往。策划举办“港澳千人山东行”活动,以青年为重点加大交流力度,以文化为交流纽带增进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持续办好港澳山东周鲁港澳青年企业家交流会,加强鲁港青年经贸合作;深化与香港主流爱国青年组织的友好关系,加强香港青年工作骨干培养,充分发挥香港特邀青联委员作用,推动成立鲁港青年交流促进会;推动鲁港青年社团在经济、科技、志愿服务、传统文化等领域对口交流活动,积极开展“一国两制”和宪法、基本法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香港大学生暑期来鲁实习工作,提升香港青少年的民族认同感,巩固扩大爱国爱港青年统一战线。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