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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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8 09:16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培育新动能与改造传统动能双轮驱动,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法律和制度保障。省法院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的通知》,公布十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法院、省工商联出台《关于印发共建服务保障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通知》。2018年以来,围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1104件、废止892件、修改31件。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成立60多个律师服务团队,为3000多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200余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3.7万余条。二是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组织实施优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简化水气暖报装等10个专项行动,建立“一个行动、一套方案、一位省领导负责、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专班落实”的推进机制。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完整的联合抽查制度体系,已抽查37批次、联查市场主体13790户,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各行业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有效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三是密切政商沟通联系。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省级领导同志带头,每人联系2家非公有制企业、1个重大项目、1家在外省的山东商会和该省在山东的商会,实现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重大项目商会全覆盖。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列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单9项”“负面清单9项”。

(二)鼓励支持创新发展,增强企业活力。一是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形成全省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体系。实施“一企一技术”创新工程,倡导中小企业掌握一个专有技术或独门绝活,培育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375家、“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1248家。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442家、瞪羚企业198家。二是出台《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核心产业平台。实施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编制2019年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3017项,在研项目6000项。三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举办2019海峡两岸(山东)创业创富项目博览会,鲁台300多家企业、近千个项目及产品参展,达成意向合作额2.8亿元。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六届中小企业博览会,签约合作意向金额3.8亿元。联合省外办举办山东国际友城中小企业合作论坛,搭建全方位沟通、多层次交流、多领域合作机制。举办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大会。开展中小企业经贸考察,分两批组织我省中小企业经贸团出访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墨西哥、美国,积极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融入“一带一路”。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一是大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降低增值税税率、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统一降至16%,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扩大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降低缴费基数上下限5.7个百分点。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全省普降城镇土地使用税20%,高新技术企业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大幅下调企业6类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征收比例;将四类货运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下调50%。2019年,全省实现新增减税降费1500亿元以上,减轻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300亿元。享受2018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达到14001户企业,优惠金额555.1亿元。对1.9万户企业、379万职工发放稳岗补贴11.44亿元。二是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四张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常态化公示和动态化更新,形成纵横联合的收费清单“一张网”,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方便企业对照缴费。目前,全省正在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5项,全部为中央立项项目,已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开展企业应急转贷服务。制定《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市县平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操作暂行细则》,成立省级企业应急转贷运营平台,与中国银行等24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全省应急转贷服务机构已覆70%的设区市,市县应急转贷运营机构已备案27家,服务企业2080家,转贷额307.2亿元。二是纾解重点民营企业资金困难。与省国资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纾困基金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立5支省级纾困基金,分两批征集发展前景好、但流动资金暂时困难的大中型民营企业487家推荐省国资委。三是聚焦解决融资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出台了“政银担”、“政银保”、“银税贷”、“无还本续贷”、“转贷基金”、“首贷培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年内争取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2.5余亿元,支持84家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50亿元。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1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到11月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66亿元,新增1123亿元,同比增长26%。协调发起设立两支20亿元瞪羚新动能基金,在北京银行开展“瞪羚快贷”试点,为50家瞪羚企业获得基准利率贷款6亿余元。

(五)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创业创新积极性。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营造尊重、激励、保护、服务、关爱、培养企业家的氛围。召开第七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暨民营企业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会,隆重表彰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46人;表彰93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91家“山东省优秀企业”。5名民营企业家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二是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十强”产业领域作为申报重点,放开对申报企业省级以上平台限制,切实服务“双招双引”。通过资格审查、会评、现场考察、签订正式工作合同等环节,确定了2019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传统产业创新类),已经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减证”促“简政”,破除各种隐性壁垒,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积极推行在线指导、无纸申报、全程网办、证照快递、不见面审批。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各类经济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引进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做好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发挥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创新券等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产学研对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发展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缓解要素制约。健全线上融资对接和信息共享平台,改善信贷风险评估、激励考核、金融科技手段运用等制度,构建“愿贷、敢贷、能贷、会贷”的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开展多形式政银企服务对接。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用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推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赁等多种土地供应方式。


责任编辑: 办公室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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