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112号《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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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4 15:33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七项重点之一,提出“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各类集体资产、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集体积累和政府帮扶资金等,发展符合地方规划和群众需求的相关产业,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鼓励各类资本共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力争到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集体资产管理等制度不断健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有88792个村(组)完成成员身份确认,85520个村(组)成立了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登记赋码,分别占涉农村(组)的99.52%、95.85%,有利于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

二是全面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联合集中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各地采取自查与委托第三方协调清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清查集体所有资产,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2019年4月,省政府率先向国务院作出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又部署开展了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预计6月底前能够完成。

三是组织实施中央扶持项目。在2019年组织实施中央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再安排1492个村承担该项目,每村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50万元。目前,已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确定41个县,完成1492个村筛选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批复后即可组织实施。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攻坚。今年5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农村改革攻坚视频会议,省委副书记杨东奇、省委组织部部长王可、省政府副省长于国安分别讲话,就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工作,进一步强调重要意义并作出部署。

五是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了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提出了开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等6个方面的路径措施,用好土地政策等5个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办法。

六是积极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2019年7月,在莱西市召开全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大胆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实现形式。今年2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条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联合组织、民政等部门自去年底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平阴县等6个县、青岛市黄岛区里岔镇等5个乡镇、52个村入选;同时,我省也自主开展了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镇、村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立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总要求,以完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为抓手,着力在集体经济发展、改革成果应用等方面持续加大探索力度。

一是统筹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坚持高位强力推进,加强部门沟通和上下联动,科学安排改革任务,确保2020年10月全省保质保量完成整省试点任务,完成改革的涉农村(组)都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

二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监测。督促各地运用好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加强成员和股权信息化管理,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依托全省改革管理系统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台账,组织各地按季度填报,实现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在线监测。

三是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研究;指导完成改革的村(组)成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三会”制度管理集体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在完成本次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任务的同时,指导各地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至少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体收益分配程序和办法,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五是支持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措施。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因地制宜积极盘活集体资源资产,不断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年内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

六是继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在乡村治理中的协调作用,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配合省委组织部积极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我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遴选,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适时启动我省乡村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工作,推动全省各级构建和完善乡村治理措施目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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