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574号《关于补齐小农户发展短板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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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4 14:48

 

农业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补齐小农户发展短板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讲,解决小农户经营面临的问题,补齐小农户小规模经营短板,扶持带动小农户尽快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实现的必答题。近年来,我省通过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式不断促进小农户提档升级,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是强抓政策落实。重点围绕《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强组织领导,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政策落实。二是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完善了家庭农场名录,开展了家庭农场监测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引导普通农户、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从事专业化、集约化的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省家庭农场达到7.4万家,评定省级示范场685家。三是鼓励农户开展联合与合作。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小农户成立农民合作社,抱团闯市场,促进传统小农向现代小农转变。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等,建立了由11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11个省直部门对全省“空壳社”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空壳社”44696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先后组织10个县(市、区)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探索服务带动小农户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四是引导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立足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入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企业通过提供统一生产服务,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的运作模式,密切与农户与企业的利益联接关系,带动小农户树立现代的农业生产理念,生产品质过硬、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培育了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小农户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五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山东省农业生产性服务省级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办法(暂行)》《关于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建设试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由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签订服务合同,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服务,从而取得土地规模经营效益,破解了农民“不愿流转,但分散经营成本又高”的难题,缓解了“谁来种地”的问题,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六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服务。加强对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领办人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从生产管理、经营管理、金融知识、市场营销等方面,全面提升从业者素质。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14万人,一大批小农户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

虽然我省在补齐小农户发展短板、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但正如你们所说,小农户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产业选择和发展定位不准、发展规模经营能力有限、自身发展能力弱、农业效益增长乏力、政策保障不足等问题。下一步,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抓好政策落实。重点围绕《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开展工作,支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力度,加强示范引导,宣传推介一批家庭农场、合作社典型案例,为小农户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发展标杆和榜样。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提高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小农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壮大重点龙头企业队伍,引导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建立起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小农户急需的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领域。推广宣传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探索依托互联网实现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线上对接、线下服务的有效运行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小农户引领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四是加强培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力度,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等分类培育计划,加强统筹指导各地各部门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轮训,分期分批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

五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结合土地托管服务及其他产业项目实施,重点扶持培育面向小农户提供全过程经营服务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并积极推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六是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采取担保费补助、业务考核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支持山东农担公司强化政银担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小农户为主体的合作社提供优惠便捷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贷款主体按照优惠费率缴纳担保费,并享受财政贴息。

七是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按照“保成本、广覆盖”的总体原则,不断扩大我省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主要险种全省全覆盖,同时在50个县积极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更好帮助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抵御大灾风险,实现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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