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684号《关于防范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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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3 14:38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最主要、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们高度重视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在工作中把握“三坚持、三不”原则。即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鼓励引导为主,不搞行政命令,不提具体指标,不下定量任务,引导农户特别是进城落户、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农民,依法依规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二是高度重视整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对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各地客观对待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等四个方面防范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土地流转行为的规范管理。三是引导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省级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意见》,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农业的有效监管,特别提出建立以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各地也结合实际探索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履约保证保险、储备土地规模经营项目、预付土地流转金等措施,规范流转交易,防范和化解土地流转风险。四是健全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全省各类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包括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等)基本实现涉农县区全覆盖,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服务。支持水发集团与潍坊市政府合作,共同打造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市场化手段建立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维护好土地流转双方权益。一是修订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防范纠纷发生。二是指导各地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三是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网络,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纠纷调处等服务。四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不断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五是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发挥其在化解土地流转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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