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61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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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02 09:01

桑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过好传统节日是加强大中小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传统节日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是增用文化自信的重要节点。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直高度 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充分发挥文化的教育教化功能,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和广大基层民众传统文化素养。一是提高对传统节日的保护和重视程度。在《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 例》中规定将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的二月初二作为“山 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并将有关传统节日、习俗、活动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二是加强对传统节日的宣传和推广。 深入挖掘、充分展现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 群众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如“书海灯谜会猜谜活动”、 “带一本好书回家过年”、“学春节文化知识品传统文化魅 力”、“我们的节日一一端午节”主题非遗体验活动等等,将体 验与学习相结合,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学习经典文 化、继承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品质,激发热爱传统文化、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

下一步,我厅将不断加强对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的挖掘和阐 释,在坚持突出培育家国情怀的前提下,创新理念方法手段,推动传统节日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通,与现代社会生活相协调,在 传统节日期间推出如非遗传统节日旅游等更多适合青少年参加的 文化旅游活动,广泛吸引青少年参与其中。同时加强对重点文化 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引导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传统节日 活动需要,鼓励项目建设节日活动场所,鼓励文化旅游重点项目 运营方参与、策划传统节日活动,并采取对当地居民给予适当优 惠,让传统节日成为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情感节、仁爱节、文 明节,推动传统节日更好地走进人们生活、浸润人们心田。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吴红,联系电话0531-81697687)


责任编辑: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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