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山东省委:
感谢贵委对全省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贵委《关于全面准确抓牢我省在全国区域经济布局中的优势,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的提案》(第12030419号)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提案所提建议对加快推进山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现结合商务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包括民盟山东省委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2019年8月山东自贸试验区成功获批,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济南、青岛、烟台三个片区。自获批以来,我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出了60项重点创新任务具体行动建议。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围绕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在地方产业合作模式、通关合作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青岛片区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院,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投入运营。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青岛华大基因公司与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等科研机构共同发起万种鱼基因组项目,已完成324种鱼类样本采集、105种基因组测序;烟台片区立足海洋等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了海洋经济创新中心,首批入驻项目9个。
目前,总体方案112项试点任务进展顺利,初步探索出人才有价评估、“陆海联动海铁直运”监管新模式、中日韩跨国审批等55项创新举措。截至今年3月底,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11465家,外资企业181家;实际使用外资9.7亿美元,进出口1180.8亿元。我省自贸试验区以占全省万分之7.6的面积吸引了9.5%的外资,创造了10.1%的进出口额。山东自贸试验区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经济增长新引擎的作用没有凸显、辐射带动作用不够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
对贵委提出的加快推进山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深化面向东北亚特别是日韩产业开放合作的建议,我厅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纳,重点做好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完善国际仲裁调解机制、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等方面工作,不断推进山东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一)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按照“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精神,继续推动自贸试验区立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保障推进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区域经济合作等领域创新探索,最大限度为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先行先试提供发展空间。充分发挥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园、烟台中韩产业园的作用,对标日韩贸易投资规则,探索国际合作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探索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强化优势互补,探索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加强中日、中韩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及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方面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谋划从消费抓起,在商品展示交易、跨境电商零售、医养健康、人员往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集成创新探索。
(二)建立完善国际仲裁调解机制。指导片区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快建立国际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快速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支持片区主动对接国际规则,丰富和完善调解、仲裁等裁决方式,吸引国际仲裁机构落地山东;培养人才队伍,打造适应国际自由贸易、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加强海事法律服务建设,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提升海洋国际合作水平;充分发挥法院、仲裁机构和调解中心的优势和专业职能,探索建立面向东北亚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三)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是国家赋予山东自贸试验区的战略任务,也是山东自贸试验区特色探索领域。我厅将继续支持片区在现代海洋产业合作开展差异化探索,深入推进重大研发、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引进涉海科研机构,探索海工装备“制造+服务”新模式,开展外籍邮轮维修再制造业务,做强“全球维修”业务试点,打造海洋智能制造基地;推进建设国家海洋药物中试基地、蓝色药库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加快智慧海洋牧场建设,加强与挪威等国家的企业合作,优化海洋优质水产种苗检疫准入,培育现代海洋种业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航运大数据综合信息平台,提升航运服务能力等。
(四)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领带动作用。自贸试验区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使命。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协同各片区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重点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探索,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和相对集中的产业集群,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聚焦重点园区和产业,推动片区与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其他功能区协同发展,重点在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国际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流动与开放共享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配置优化,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
再次感谢贵委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