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次第12030084号《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民生基础》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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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8 14:06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民生基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标准体系建设

 

我厅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方面,积极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下达农业领域地方标准计划,2019年立项365项,全省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达到2600项以上。另一方面,加大地方标准示范推广力度,认定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300个以上,统一编号,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和生产主体信息库实施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已立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基地认定工作,推行标准线上线下点对点推广模式,提升主要农产品标准化水平。

二、关于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思路,不断提升监管力度。

(一)扎实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最有效的举措是夯实基层监管力量,从乡镇一线抓起。我厅坚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按照“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六落地”(任务目标落地、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检测筛查落地、宣传培训落地、应对处置落地)的要求,强化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精准化监管。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价,根据各地评价和推荐情况,计划每年核查认定100个示范机构,构建标准化基层监管机构创建激励机制。

(二)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省立足实际,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级追溯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已建或在建市级追溯平台8个,已建或在建县级追溯平台102个,已纳入追溯农产品生产基地共3110个,纳入追溯农药经营门店共6626个,纳入追溯乡镇监管机构共1088个。下一步,我厅将大力推动各级追溯平台对接工作,逐步实现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85个县级平台和省级互联互通,全省追溯工作有序推进。

三、关于加强惩罚力度

我厅将农资打假作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狠抓农资领域违法行为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制售假劣农资的,严惩不贷、公开惩戒;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各地农业执法监管部门深挖案件线索,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同时,不断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布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立案1346起,办结1267起,涉案金额569.9万元,有力打击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严肃查处农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对假劣农资进行“大扫除”,给制假售假者来个“连窝端”。同时,利用农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制假售假者纳入“黑名单”,提高其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厅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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