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子会所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加强监管的提案
王成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月子会所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加强监管的建议》(第12030349号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市场准入相关规定,月子会所在办理工商注册时无需前置审批,注册登记后即可开展经营,且月子会所作为一种新生业态,目前国家层面一直没明确主管部门。准入门槛低,监管缺失,导致月子会所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乱象。针对您所提的建议,省商务厅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向国家反映此问题,争取国家层面尽快明确监管部门,把月子会所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现阶段,省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月子会所存在的问题,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从监管角度落实好已有的监管措施。比如,督促月子会所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饮食从业人员、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及供餐规范操作等定期进行抽查监测;对月子会所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持证上岗资质检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等。二是强化相关标准的贯彻。据了解,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已正式发布《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从机构床位设置,到产妇、新生儿护理细节,制定了详尽标准,这个标准可以用来指导我省月子会所开展规范化经营。三是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机制性作用。对各类霸王条款、欺诈行为等及时加以整治,严重失信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四是加强对月子会所的人员培训。在开展各类家政服务培训时,可考虑把月子会所的月子护理、育婴保育人员一并纳入进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标准化水平。五是加大对服务好、经营规范的月子会所的宣传,推进行业自律,强化示范带动。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