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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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30 15:46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危废物的管理处置职能归属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在认真做好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处置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要求,一直以来积极协助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工业固体危废物的指导管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不断降低工业固体危废事件发生机率。

一、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政策

一是贯彻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环办固体〔2019〕3号)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逐步推进生产企业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制度体系试点建立;二是宣贯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探索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深化工业固体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管控理念;三是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把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违法信息纳入全国征信平台、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危险废物管理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升规范化处置工业固体危废物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和产业的调查研究

2019年,我们着力对山东工业固体危废物重点领域和产业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发展进行了调研,摸清了底数,梳理了问题,形成了报告,并及时发送省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国家审计署济南特派办进行交流合作,以求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业固体危废物指导管理工作。

截止2019年底,山东省内基本形成了从正负极材料、锂电池隔膜、电解液,到电芯,再到动力电池系统集成的相对完整的锂电产业链。其中,正极材料方面,有精工电子、丰元锂能、海特、烟台卓能等生产企业。负极材料方面,振兴碳材高功率电极材料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8万吨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锂电隔膜方面,中材锂膜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6.4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的生产能力,另外拥有正华、青岛隔膜新材料能企业。电解液方面,金光高科电解液年产能1200吨,未来也将进一步扩产。电芯和Pack电池制造方面,枣庄精工电子、鹏翔光电、华亿比科,山东衡远、菏泽天盈等企业都实现了批量生产。同时,随着华亿比科二期、航天科工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天瀚新能源等项目投产,全省锂电池将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8年,山东发布推介首批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中新能源类项目32个,总投资1508亿元。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突破口,推进实施中通客车、国金乘用车等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国轩高科、菏泽玉皇等电池集成项目,瑞福锂业、石大胜华等高性能电池材料项目,实现在锂电池以及氢燃料电池两大方向上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目前,山东锂电池制造企业约30家,较大的有力神在青岛投资16亿建立的4GWh锂电池项目,二期产能将扩大至10GWh;天瀚在枣庄投资17亿建立的5GWh锂电池项目;航天科工在枣庄投资60亿建立的7GWh锂电池项目;葑全新能源在青岛莱西投资80亿新建12.5GWh锂电池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现有锂电池产业园投产后,锂电池制造能力将达到50GWh。

枣庄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取得了国家级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CMA(中国计量认证)双认证,是全国质监系统在锂电领域唯一的国家级法定检验机构,专业从事锂电检测服务、产品性能质量认证等业务。目前,完成建设投资8500多万元,技术装备达国内一流水平,取得资质认定的产品达40个,检测项目(参数)334项,标准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累计为省内外30多家锂电企业开展了2000多批次的检测服务。

三、问题导向积极作为

山东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仅处于梯次回收阶段,无完整回收利用企业,主要障碍是技术因素和支持政策因素,与江苏、广东、河南等先进兄弟省市存较大差距。

1.回收利用体系尚未健全。目前动力蓄电池处于大规模退役前夕,动力蓄电池的回收网络尚不健全。产业链前后端严重脱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与回收利用企业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动力蓄电池涉及的主体较多,电池所有权问题多样化,增加电池回收的复杂性。与此同时,新兴产业缺乏相应有效的监督管理。

2018年2月,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并强调于2019年8月1前完成现有销售区域的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工作。

从工信部公示的第三批回收服务网点来看,山东设立了283个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青岛、济南、济宁等地,总体来讲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规范性上来讲均没有达到《管理办法》的要求。

2.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有待加强。梯次利用最大的价值在于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高的使用性能,但目前技术尚不能促使梯次利用形成规模效应。另外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投资较高,省内没有相应的支持补贴政策,回收企业难以独自承受进一步扩展产业链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山东境内相关的企业还处于资质申报阶段。各种类型电池因其设计工艺和制造的复杂性、串并联成组形式、服役和使用时间、应用车型和使用工况的多样性,无论是梯次利用还是再生利用都需要更多的专业研发和技术投入,才能形成成熟的技术和可观的规模。

3.磷酸铁锂再生利用经济性不明显。三元电池由于含有钴、镍等贵金属,再生利用价值较高,磷酸锂电池由于不含贵金属,缺乏经济性,不能盈利甚至亏本,因而再生利用积极性不高。此外,废旧动力蓄电池属于第九类危险品,其运输成本较高。梯次利用可继续利用电池余能,但流程复杂,在电池分选、检测、重组时所需投入的设备和人工成本较高,影响其经济价值。此外,随着电池生产技术的进一步成熟,新锂电的生产成本不断下降,进一步影响退役电池梯次利用积极性。

针对山东发展实际,我省工信系统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领域和产业积极作为,力争在工业固体危废物规范处置方面实现零的突破。

2019年底,我们指导中国铁塔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牵头发起组建了“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协会”,锂电产业链内部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途径。协会将凝聚行业力量,推进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完善动力电池的回收制度和转移制度;协助主管部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通过共建实验室、联合开发新产品、研发核心关键技术、培养人才、承担重大项目等方式,形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我省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9年第59号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正在着手制定《山东省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奖补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协同和支持,为工业固体危废物规范处置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我省菏泽市正在积极申报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资质,若申报成功菏泽将成为全国第六家、北方第一家有再生资质的企业,电池不出省即可完成从生产到使用到梯次利用再到再生利用的全流程,意义重大。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积极参与和指导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更好的发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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