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海渔函〔2018〕121号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010384号提案的答复
马靖委员:
贵委提出的《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的建议。近年来,我国坚决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环保义务,在参与和推动国际海洋环境合作与交流方面日益活跃,扩大了影响,树立了负责任的环境大国形象。2016年7月26日,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在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开幕式上签订共建协议,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正式落户山东。海洋环保与防灾减灾是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四大领域主要任务之一。下一步,我厅将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方位、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加强围填海管控,坚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稳定自然岸线保有率,大力实施蓝色海湾、浅海海底森林营造、重要海域生境修复等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推进海洋污染源治理,维护海洋生态和环境质量安全。同时,将借助东亚海洋合作平台的载体作用,积极开展东亚地区海洋环保人才互派交流和教育培训,深化双边、多边和区域间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探索海洋保护区联合共建、海岸带生态修复合作、海洋垃圾联防联治、联合执法等模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树立良好国际形象,避免因海洋环境问题对国家安全和主权利益造成影响。
二、关于“以科技引领海洋产业发展,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支撑平台”的建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战略部署,把海洋经济作为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重点培育的十大产业之一。去年12月,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成立省海洋发展战略规划领导小组,着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规格发展。我省汇聚了全国一半以上的海洋科技人才,这无疑为我省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强大的科技人才支撑。下一步,我厅将以提升“科研成果的尖端性高度、科研团队的全球化广度、产业化的融合深度”为主攻方向,发挥海洋科技力量“富集区”优势,支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及国家实验室、综合科考船、深海基地、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海洋科研水平向高、精、尖发展,提升海洋科技国内外竞争力。坚决落实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化重大举措,加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投入3.5亿元支持烟台、威海两个国家级示范城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并指导协助青岛开展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海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成长,培育壮大海洋食品、海水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游钓型游艇、海工装备、海洋金融保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绿色环保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同时,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发展绿色可持续海洋经济放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审视,以“绿色、环保、循环”为主旋律,加快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合作交流中心、商品交易中心及会展场馆建设,推进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树立良好的对外招商引资形象,不断扩大海洋产业外部发展空间,吸引更多大型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山东,将我省打造成引领国内外海洋科技的前沿平台和创新基地、“一带一路”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三、关于“打造绿色生态海岸带,拓宽深海远海发展空间”的建议。坚持绿色发展和人海和谐共生新理念,推进科学生态的海洋利用模式,是建设海洋强省的客观要求。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海洋利用模式转换,促进海洋资源分散粗放利用向集中集约利用转换;严格执行国家围填海政策,严格控制围填海增量;出台我省生态用海意见,提升海域生态化利用水平;加快编制《山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构建陆海一体、功能清晰的海岸带空间格局;组织实施《山东省海岸线保护规划》,实施严格的占用自然岸线围填海禁批政策,严守渤海40%、黄海45%的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为进一步减轻我省近岸海域资源环境压力,同时也为了拓宽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我厅将大力推动海洋产业向深海、远海发展。加强对远洋渔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荣成沙窝岛及乌拉圭、加纳、斐济等国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新布局1-2处境外基地;开展远洋渔业合作项目评估和远洋渔场资源研究,争取更多的入渔许可,开辟优质新渔场;继续推进实施南极磷虾生产项目,争取南极磷虾渔船早日开工建设;依托远洋渔业,带动海洋生态牧场、水产品加工贸易走出去,捆绑式拓展海外渔业发展空间,今年争取在斐济、摩洛哥项目上有突破;发挥国家深海基地、中科院海洋研究室、中国海洋大学等一大批驻鲁单位的海洋科研优势,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水平,发展深海海工装备产业,培育深海采矿产业,逐步形成深海采矿高端装备设计制造、深海采矿作业、矿物冶炼、加工利用的全产业链。
感谢贵委对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山东海洋强省建设。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4月10日
(联系处室:省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处,联系电话:0531-8697504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