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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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30 15:36

翟世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职责分工,我委对其中“鼓励和倡导国企积极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认为,您提出意见建议对推动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扩大社会影响力非常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二、省属企业对外开放活动情况

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是国内外许多知名企业的通行做法,并日益成为成功企业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省属企业作为我省企业的重要力量和排头兵,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将扩大对外开放、打造“阳光国企”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尝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媒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媒体是信息传播的主渠道,也是实现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省国资委及省属企业始终注重加强与媒体的互动交流,通过媒体视角增进社会各界对省属企业的认知了解,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主动策划主题,通过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热线、政府网站访谈、服务面对面等,加强对国资国企重点工作、重大举措、重要活动等进行适时报道,讲好国企故事;二是借助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网络媒体山东行”“创新发展看鲁企”“一带一路看鲁企”等开展“媒体企业行”活动,邀请中央、省主流媒体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采访调研。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以来到省属企业采访记者就超过3000人次。

(二)加强公众互动,增进社会认知。2011年1月、2013年1月,省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关于省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省管企业社会责任发布工作的意见》,对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发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属企业中30家上市公司均按照规范要求适时做好信息公开。其他企业也通过官网、官微等渠道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同时,省属企业积极组织或主动参加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组织的环保、法制、科技、交通、安全生产等各种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在与公众互动中解疑释惑、增进了解。

(三)加强家企互动,赢得理解支持。针对部分国企在注重企业生产经营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配合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项目承担相关产品的特殊任务,如冬季供暖燃煤、军需产品赶制等量大时间紧等特殊时期,许多职工需要坚守生产一线、加班加点,难以与家人团圆,山东能源、兖矿集团、山东地矿等企业每年都组织职工家属子女来企业,近距离了解职工的工作、生活现场、了解国企担负的重大责任、看到国企职工的辛劳付出,以此赢得了职工家属的理解支持,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归属感。

(四)加强校企互动,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学校开设社会实践课堂,是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光荣传统。每年开学季、毕业季,省属企业都会迎来大批学生前来参观见学,近3年来累计接待学生近10万人次。如鲁商集团创立了“鲁网小记者团”,20多次邀请社区“小记者”到山东商报社参观学习。潍柴集团在去年7月3日“对外开放日”活动中, 向来自潍坊的2000余名学生介绍展示了企业最新科技产品,并准备了礼物,一位学生看到潍柴集团创新发展20年取得的伟大成就,还激动地说:“争取长大后来潍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属企业在对外开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未形成定期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的制度机制,有的企业对“企业开放日”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规范,加强指导。制定下发《关于鼓励和倡导省属企业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对省属企业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的目的意义、范围、原则和要求作出部署安排。同时,跟踪做好指导,努力推动省属企业开放办企持续深入开展。

(二)积极鼓励,激发热情。将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并纳入“厚道儒商”品牌榜、文明单位评选等考核内容,实施政策倾斜,激励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更大范围扩大开放,不断提高企业开放程度。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指导省属企业邀请媒体记者参与“企业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企业开放日”的社会知情面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到活动当中去。

特此答复。

 

 

山东省国资委

2019年4月8日


责任编辑: 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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