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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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3 11:29 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委员:

收到您《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省政协十二届三次第12030105号)提案后,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对提案反映问题和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动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省财政出资10亿元,牵头组建了省投融资担保集团,作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对全省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分险业务,并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授信200亿元,成功建立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和地方融资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研究起草《关于印发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从夯实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基础、完善银担合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监管考核等角度,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作出制度安排,积极推动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接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宣传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政策以及国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建立资本金动态补充和风险代偿补偿机制,目前,淄博、潍坊、东营等市已陆续出台了风险代偿补偿管理办法。截至7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公司321家,注册资本总额755.7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574.78亿元。

二是持续优化融资服务平台。印发加快应用推广融资服务平台的通知,强化各类平台整合应用。围绕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需求,省大数据局会同省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10多个部门,持续推动政务数据定向开放,已提供企业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信用等61类数据资源,持续优化“服务中台+金融超市”功能,实现了申贷方与金融机构的线上自动匹配,制定了产品接入规范、风控模型开发规范等标准,推动服务制度化、流程化。

三是打造“银税互动”平台。2018年以来,省税务局、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深化“银税互动”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打造“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涉税信息增值应用,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问题。截至6月末,共有130家银行机构实现“银税互动”产品上线,“银税互动”业务累计授信企业3.08万户,累计授信203.45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授信102.02亿元。

四是强化政策公平。监管部门明确要求银行机构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一视同仁。专门出台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通知,从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信贷供给公平精准授信、提升服务效率、协调融资纾困、完善服务信息平合等8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部署开展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监督检査工作,通过机构自查、监管监测、企业调查、现场检查环节,对金融机构服务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民营企业相关融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査督导,推动银行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五是实施差异化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每年年初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和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实行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考核,对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质量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对信贷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按月监测、按季通报、按年评价,对序时进度落后的及时进行监管约谈、监管提示。区分机构类型和业务特点,实施分类差异化考核,在“两增”目标、不良核销还原、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明确差异化考核机构名单,以绩效考核、尽职免责、容错纠错为抓手,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和考核分值权重,优化基层信贷人员考核激励方式,适当下调利润考核要求,着力构建完善“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

六是推动担保圈“破圈解链”。我局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了全省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对包括担保圈、担保链在内的全省企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银保监部门加强对全省各地企业担保圈、担保链情况的调研摸底,系统掌握全省企业担保圈、担保链风险状况。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指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一企一策”,分类采取处置措施,着力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和一定竞争力但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指导银行机构债委会加强统一协调,不盲目停贷、压贷,可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指导银行同步推进涉险企业风险处置与担保企业“拆圈解链”工作,一圈一策、一企一策,积极防范化解民营企业“担保圈”风险,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七是构建省市县三级金融辅导体系。围绕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20年起在全省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从银行机构优选5760名金融辅导员,组建1806支金融辅导队,为企业提供政策传导落实、规范运营引导、融资策划协调等服务。同时,为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从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选派了2200多名服务专员,配合辅导员开展工作。截至6月末,全省纳入金融辅导企业共28540家,有融资需求企业13160家,涉及金额3998.5亿元。其中已解决融资需求企业8847家,涉及金额2254.47亿元。

八是推动对出口企业的支持。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从加大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高外汇便利化水平、促进银企精准对接方面对金融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与省商务厅沟通,协调其梳理稳外贸基本盘重点企业2555家,将名单推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银保监部门,商请尽快推动银行机构并建立融资统计制度,并定期提供相关数据情况。截至7月末,全省主要银行机构累计向2555家稳外贸基本盘重点企业新发放贷款4496.69亿元,较1月末增加4009.1亿元。

根据提案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充分运用窗口指导、监管引导、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督促银行机构落实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政策,做好改进绩效考评、细化尽职免责条款等工作,将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率”的提升指标等纳入内部考核范围,充分调动一线人员积极性,构建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金融辅导体系,加快推进金融辅导员进驻企业,“一企一策”指导帮助企业制定融资方案,提高服务精准性、有效性。继续推进“百行进万企”、首贷培植等行动,完善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银税互动等政策措施。加大线上银企对接力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不断壮大资本实力,提高服务能力,积极为成长性高、经营管理规范、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三是加大企业风险化解力度。推动各市履行属地责任,摸清担保关系底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指导银行机构建立依托债委会平台化解风险的工作机制,稳妥做好存量风险化解,防止出现各家银行政策不统一、行动不协调、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出现风险的企业,指导债委会牵头银行组织研判风险沿担保链条扩散的影响范围、传播路径,统筹做好担保企业的风险防控。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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