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减少监督检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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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9 11:04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提函〔2019〕250号

张景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减少监督检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教育有规律,教师有主业,为教育教师减负,是不忘初心、正本清源之举。近年来,我省坚持依法治教,强化师资配备,保障教师数量,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师资配置效益,简政放权,规范程序等方面为教师减负,依法依规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着力为教师安心静心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环境。

一、教师权益上有保证。先后出台山东省实施教师法办法、中小学违规办学责任追究办法、学校安全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保护教师权益和教师减负工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2019年实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为解决家校纠纷或“校闹”现象做出明确规定,为学校办学和教师自身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二、教师数量上有保障。在2011年全国率先统筹城乡编制标准基础上,构建起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特殊情况适当倾斜的编制核定标准。为解决满编超编县急需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难题,设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2.2万名。2016年至2018年,全省新补充教师13.7万人,年均补充教师数量是之前年份的3倍,较好地解决了师资短缺难题。2018年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完成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核增幼儿园教师编制6千余人,控制总量管理人员十几万人。

三、办学行为上促规范。出台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政策法规,规范校内办学行为。要求必须开齐开全课程,严格依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和考试管理。严禁违规招生,严禁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严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日常监督,确保规范办学。严格审定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评比表彰活动,全面叫停商业活动进校园。

四、督查检查上减项目。2018年通过专项清理,将督查项目减至6项内容,2019年教育督查督导项目,只保留了开展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1个项目,上半年没有开展任何督查检查。

五、选好用好中小学校长。加强对各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推进取消中小学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山东省学校条例》立法建设,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简政放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聚焦教师减负,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为教师精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涉及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同类事项尽量合并进行。坚持走群众路线,着力简化程序,不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的好坏,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二)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涉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稳、防灾、消防、禁毒、防艾等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对其他部门安排的社会性事务,要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着力构建专家办学的制度体系,实现教育部门“人权”与事权的统一,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校长队伍建设,激发校长办学积极性,推动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8月19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531-81916571)



责任编辑: 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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