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沿黄生态建设 科学利用黄河资源的建议》系列提案收悉。
该提案是今年省政协重点提案,包含8个分提案,其中4个涉及我厅职责。我厅高度重视,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组织人员到济南市、滨州市与九三学社山东省委相关委员及陈海峰、李秀启、万永格委员开展了面对面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沿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全面开展沿黄地区污染防治。按照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我省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8”系列方案,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8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全面推动黄河沿岸各市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3年以来,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决策部署,通过积极调整能源和产业结构、深入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连续6年实现改善。2018年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沿黄9市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52.8%、53.0%、46.2%、57.0%、44.0%、56.9%、54.5%、47.6%、55.0%。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编制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四个专项行动计划,分流域、分区域、分年度明确水环境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2018年,黄河流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降至8.90mg/L和0.165mg/L,为二类水体,优于国家考核目标(三类水体)一个水质类别。三是土壤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为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打好基础。济南、淄博、德州、滨州、菏泽5市建设了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切实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二)加快推进沿黄地区生态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逐步形成全省一张图,从空间管控角度对包含黄河流域在内的各市绿色发展、协同发展谋篇布局,倒逼沿黄地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以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为抓手,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保护区各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切实推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东营市制定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有效保护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三是不断推进黄河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原省环保厅联合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湿地净化水体保护与利用专项行动计划》,拟在黄河流域开展5项湿地修复工程,推进生态河道建设和湖泊生态系统修复。四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了我省未来近2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战略任务和优先行动,组织开展了小清河等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黄河三角洲等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研究。五是支持生态旅游发展,2017年原省环保厅与原省旅游发展委签订《全域旅游联合推进计划》,充分发挥污水处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典型环境教育大课堂作用,开展环保主题旅游活动,共同加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着力保障黄河滩区迁建与扶贫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支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环保工作方案》《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关于支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加强环评指导服务的通知》等,扎实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加强黄河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济南、菏泽市按照有关建设规范进行黄河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完成79处黄河滩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5处“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监测及26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对涉黄河滩区的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滨州和菏泽等市的新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审批过程中主动对接,积极向建设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评估服务;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2019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建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积极落实《山东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努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四)不断营造绿色发展与公众参与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惩戒威慑力度不断增强,着力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加强企业排污监管,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截至2018年年底已完成18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核发许可证4700余张,目前正在开展2019年22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对1500余家环境信用红标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环境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完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开发了“环境随身带”APP软件,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结合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览活动,支持我省部分环保社会组织和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提升公众保护母亲河、爱护母亲河、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环保意识。如,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18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期间组织900余名中学生走进黄河口开展了“黄河入海—大美湿地”大型研学游活动,济南回民中学的师生自2007年起开展“保护母亲河,保护水资源”行动近百次,环保社会组织“无痕中国”研发了河流环境教育课程“小河长青少年爱水行动”。
二、下一步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吸收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沿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沿黄地区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为夺取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打下基础。在水生态环境方面,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黄河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整治各类环境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到位、处罚到位、执行到位,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到2020年,实现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89%,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黄河沿岸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黄河沿岸生态规划管控,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优化滩区发展格局。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工作,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攻坚战。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待国家出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制度和发布《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预警名单》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沿黄各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以创建为抓手推动沿黄各市、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在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划定监管过程中,统筹考虑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等内容,配合旅游部门落实好《山东省精品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以黄河三角洲为重点建设一批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一体化的精品生态旅游基地和生态友好型旅游项目。
(三)积极支持黄河滩区迁建工作。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共安排省级资金450万元,对黄河滩区47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进行补助,该资金以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的名义,由省财政统筹下达至有关市。组织开展黄河滩区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工程建设、黄河滩区“千吨万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监测和黄河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等年度工作任务。我厅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统筹考虑中央及省级环保资金,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继续对黄河滩区后续发展予以支持。
(四)强化政策支撑与公众参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在全省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沿黄地区环境风险重点企业投保,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抵御环境风险能力。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的意见,促进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不断提升技术、创新工艺、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从而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支持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开展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生态保护等科学研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网站、微信、电话、信函等各类手段,让人民群众用最简便易行的方式反映环境诉求。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河流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