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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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30 00:00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19号提案的答复

王坤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 120200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处罚力度,签订自律公约等建议对监管部门做好网络订餐监管工作很有帮助。网上订餐是伴随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特别是受到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欢迎。但网上订餐消费者和经营者两头不见面,食品安全风险大于实体交易。从我们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看,网上订餐主要存在五方面的问题。一是平台对入网商家审查把关不严格,有的商家弄虚作假,虚构地址、上传虚假照片;有的商家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外卖服务;有的商家冒用其他商家经营许可证照。二是平台对入网商家的管理责任不到位,对其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缺乏有效监督,有的商家线下线上菜品质量存在明显差距。三是平台对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细致,“最后一公里”存在安全隐患,送餐人员管理和培训有待加强。四是平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这些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到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五是无证无照经营,有的家庭作坊、家庭厨房隐藏在普通民宅中,加工场所卫生 条件较差,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外卖服务;有的冒用其他经营者证照等。这些都给监管造成较大难度。

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证公众饮食安全,引导网络订餐健康发展,去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一是去年3月至12月,我们历时10个月,开展了“网络订餐”净网行动,检查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170家,责令整改99家,行政处罚22家,罚没款119.4万元。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92765家,责令整改13051家,行政处罚153家,罚没款66.2万元。

二是去年7月至8月,我们以县为单位,针对各地外卖销售量前十名的“网红”实体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网红”实体店2278家,责令整改1004家,行政处罚30家。

三是去年11月,我们组织5个督查组,对17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坚持“一事双查”,既检查各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又检查网络餐饮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是今年3月上旬,我们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要求平台逐户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等进行合规性排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3月1日至15日,美团整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785户,饿了么整改3283户。目前,我省共有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134家,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27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总部1家,均已实现备案。

五是今年4月下旬,我局下发通知,自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省开展净化网络订餐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治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脏乱差问题。目前,行动正在深入推进中。

习近平总书记讲:“食品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我省是食品产业第一大省,食品工业规模约占全国1/6,保安全防风险的任务极为繁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下一步,我们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强网络订餐信用监管。及时公布违法网络平台和实体店及其违法信息,纳入黑名单,供消费者选择,让违法经营没有立足之地。

二是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实施“以网管网”、智慧监管,通过信息监测、数据对比等技术,及时发现网络订餐“黑窝点”,及时进行查处。

三是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力量下沉,进一步细分网格监管责任区,责任明确到每一个网格、每一个责任人,让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隐身外卖”无处藏身。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不履行审查登记和管理等义务的网络平台从严查处、顶格处罚;对不能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的实体店予以查处,直至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黑窝点,会同基层公安机关、居委会予以排查,坚决取缔。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责任编辑: 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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