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青少年校外教育投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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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1 11:23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提函〔2019〕270号

吴磊等委员:

您及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青少年校外教育投入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校外教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主要是针对青少年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表现形式为实践体验、研学旅行等,主要承担主体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合创建的主题类教育实践基地,包含爱国主义基地、环保教育基地、安全教育基地、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等,一般依托科技文化场馆、企事业单位和文化旅游资源挂牌创建。这其中也有教育系统为开展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活动而投资建设的部分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开设动手、实践、体验类课程。二是校外辅导培训,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艺体类培训活动,主要举办者为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工商、民政、人社等部门注册,进行学科知识补习或特长培训。

一、关于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教育系统所属青少年校外基地经费、师资,主要由各级政府进行保障。其余联合命名创建类基地并无固定要求,主要是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利用各单位资源,开展主题类教育活动,主要是资源单位公益参与。但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都对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工作以项目方式进行一定奖补,用于教育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育活动组织、活动课程开发和师资培训等,十三五期间,我省共获得此类扶持资金约2亿元。关于这项工作,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纳入青少年教育整体规划,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强化投入保障、加强师资(场所工作人员)培训,完善安全质量监管、提升工作开展和场所使用效能。

二、关于校外辅导培训。目前主要是作为社会市场行为,对举办机构进行监管。近年来,校外培训存在一定程度监管空白,机构办学资质不足、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冲击了校内正常教学秩序和基础教育生态,成为社会热议、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2018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对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进行整治。2018年8月,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9年3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其全面纳入监督管理。下步工作中,我们主要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我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从校外辅导机构举办条件审批注册、日常辅导培训行为等方面加强监管,在保障基本安全条件、规范辅导行为的基础上,特别是开展学科类辅导培训的,将具有中小学相应教师资格作为必备条件,严加监管指导。

同时,对于中小学生课外、学科外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兴趣培养,我们也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通过学校课后托管服务的方式进行。2019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对学生进行服务托管,组织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将成为课堂教育的有效补充。对于学校开展能力不足的,允许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学生课后托管、被动参加校外辅导培训的问题,一方面也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7月11日      

(联系处室: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531-81916517)



责任编辑: 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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