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处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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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0 15:04

《关于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及污染防治,省生态环境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标准体系,规范收集处置。根据国家《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为强化山东行业环境监管,有效控制行业污染物排放,依据山东市场铅酸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状况,原省环保厅编制发布了《山东省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 1931—2018),自2018年9月17日起实施,对铅酸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转移、收集、贮存、再生处理等各环节制定污染防治标准,对铅酸蓄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山东地方标准体系,对山东市场铅酸蓄电池生产及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再生处置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突出地方特色,强化法治保障。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了《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9年1月1日实施。针对废铅蓄电池“倒酸”、“地下”冶炼等非法回收处置可能引起的铅污染、酸污染,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加强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推进涉重金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集中治理,实现重金属深度处理和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排放。

三、精心组织试点,抓好示范引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原省环保厅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和“合法、规范、有序”的原则,以“四个结合、三个强化、两个打击、一个监管”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为期1年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编制实施了《山东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投资40万元,开发建设了山东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编码规则,对所有收集站、暂存点进行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唯一独立的编码,并固定于二维码制作、识别系统及全程网络监控系统,实现了系统提报、系统审批、系统跟踪,同时也为企业、群众“零跑腿”“少跑腿”搭建了平台、提供了便利。

各试点企业通过项目立项、环评、工程建设、注册备案、专家现场核查评审、公示等程序,完成了收集站和暂存点的工程项目建设。对达到试点要求的企业及试点工作结束后的管理,全部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范围,并分别于2017年7月、2018年6月印发了《关于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7〕401号)、《关于公布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8〕372号),为125家收集站、801家暂存点确定了收集、转移资质,明确了规范管理的内容要求、法律效力时限、保障措施等,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我省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收集站、暂存点申报逐渐增加,由最初的19家,增加到926家,建设和收集效果显著。基本建成了涵盖全省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体系,纳入正规回收、处置渠道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处置量大幅增长。据统计,2018年,转移废铅酸蓄电池26.72万吨(其中,跨省转出废铅酸蓄电池18.42万吨,省内转移废铅酸蓄电池8.3万吨),同比增长62.93%,为试点前2015年的335.26倍。

四、加快设施建设,提高处置能力。加快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建设进度,补齐省内处置能力为“零”的短板,减少运输的环境风险。目前,年处置能力为30万吨的临沂中庆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建成正式运行、效果良好,年处置能力为40万吨的二期项目正在规划筹备中;年处置能力为30万吨的菏泽亚洲金属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正在建设中。山东得胜梯次,山东威能、菏泽天宇等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项目运转正常,正在逐步扩大规模,以满足市场需求。

五、注重宣传引导,激发公众参与。各收集站、暂存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并采用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的相关知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开展“以旧换新”“有奖销售”“有奖扫码”“有奖举报”等活动,激发和提高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意识,引导其自觉参与监督、保护环境。

六、加强联勤联动,严格执行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勤联动,对不规范收集、随意拆解、恶意倒酸、非法冶炼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近年来,先后破获了枣庄滕州,菏泽曹县,滨州邹平、博兴,济宁邹城、梁山,济南莱城、钢城,临沂兰陵,聊城茌平、莘县,烟台龙口等地涉废铅酸蓄电池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团伙,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认真借鉴吸收您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和转移体系建设,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我省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处置率,保护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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