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省贫困地区全面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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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9 13:23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提函〔2019〕31号

耿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贫困地区全面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省教育厅联合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菏泽市郓城县、聊城市茌平县部分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管理和学生集中就餐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对济宁市实施学生营养餐情况进行了调研;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调研情况表明,您反映的农村中小学食堂设施落后、学生伙食标准低、优质蛋白摄入不足等问题确实存在。为提高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获得感、幸福感,我省将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提升计划。主要包括:

一、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

一是由省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和学生集中就餐需求状况调查,彻底摸清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校特别是非寄宿制学校的食堂配建和学生集中就餐需求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学校食堂建设和保障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突出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自今年起,各市新建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老学校应创造条件改扩建食堂,不具备食堂配建条件的应以集中配餐方式解决,到2020年底,彻底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二、实施科学膳食营养工程

由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团队,研制中小学生膳食营养指南,制定一年四季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营养食谱,并在2019年年底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儿童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需求,指导学校和家庭科学配餐,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不断增强中小学生体质。

三、实施校园食安工程

一是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到2019年底,全省中小学校食堂要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二是实施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中小学食堂使用的米、面、油、肉、奶、蛋等大宗食材,以市域或县域为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严把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质量,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夯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全覆盖工程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午在学校有集中就餐需求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发放营养午餐补助,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午餐补助全覆盖。

五、加入国家新一轮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正在对自2011年起在中西部省份连片特困地区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评估,拟根据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升级。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加强与教育部、财政部的沟通协调,力争加入全国新一轮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千方百计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营养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5月9日

(联系处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电话:0531-81916568)



责任编辑: 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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