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传承发展优秀历史文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首页-政府法治服务-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uhuaili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9日。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