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直机关带头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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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7 09:51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王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省直机关带头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建议》(第12010276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17]97号)要求,我厅成立了由厅领导任组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厅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财务处、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省商务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厅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部署,办公室设在机关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督查垃圾分类工作执行落实情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二、建章立制,建全监督机制

为加强厅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17年底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我厅修订了《山东省商务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商务厅餐厅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了厅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负责本处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督导本处室干部职工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习惯。倡导勤俭节约、循环利用的办公方式,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分类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到位

在厅机关每个办公室放置贴有标示的垃圾桶,在卫生间、楼道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按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张贴醒目标志,由专人负责回收。按照保密规定,涉密的旧文件资料、废弃电子产品等,由机关服务中心文印科集中回收,交由省保密局监销站统一销毁。

四、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部门,我厅以省级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为契机,着力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不断扩展废弃物回收品种和数量,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基层站点规划建设力度。将再生资源行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点扶持产业,研究制定行业发展的鼓励支持政策,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基层回收站点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毛细血管,明确基层回收站点的准公益属性,将其列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强化规划实施,按照“政府建设、公开招标、企业运转”模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基层回收站点网络。二是推行圈区化管理、园区化经营,改造行业发展环境。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有利于形成集聚效应,有利于规范引导。出台政策,积极引导回收站点和分拣加工中心入区入园经营,改造提升一批布局合理、产业聚集、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三是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行业兼并重组。实施财政扶持政策,通过股权置换、兼并重组、发行债券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小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打造可追溯、高度关联的上下游回收利用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在实施行业标准、开展示范试点、提升技术水平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推动行业创新转型。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移动手机APP和微信平台,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

  

 

                               山东省商务厅

2018年8月7日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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