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山东省委:
贵委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县域电商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农业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农村电商发展环境。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电商,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分别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3号)和《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8号文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1号),省商务厅会同农业、邮政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快递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和《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从培育电商发展主体、深化电商应用、完善支撑体系、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加强电商人才培养等不同方面,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优化农村电商发展环境。2016年4月,省政府在菏泽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商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农村电商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全省农村电商发展经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对全省农村电商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对接合作,构建农村电商服务体系。201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三大知名电商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接其农村电商发展战略,搭建农村地区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和要素支撑。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目前我省已有7个欠发达革命老区县成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每县将获得中央财政2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产品上行,打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省9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建成了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站。其中,阿里“村淘”县级服务中心57个,村级服务站2500个,覆盖6000多个行政村;京东县级服务中心116家,发展27000多名乡村推广员;苏宁在省内78个县设立苏宁易购直营店140余家,列全国第一。赶街、乐村淘、雅购、淘实惠等多家知名电商平台以及邮政、供销和本土商贸龙头企业也都在发力山东市场,下沉服务站点,形成了农村电商服务的多元化态势。
(三)深化农商协作,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推进“农商互联”,推动以农产品为主体的农村产品上行。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举办“农产品电商对接会”“农商互联大会”“齐鲁电商节”以及品牌推介会等电商促进活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特产品经销商与电商服务企业和电商平台之间的对接合作,拓宽网络销售渠道。省农业部门开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组织山东思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山东尚中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针对鲜活农产品电商的产品生产、网上营销和物流配送等各个要素进行建设和规范,积极探索“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2017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达541.9亿元,同比增长43.39%;今年一季度,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6.73亿元,同比增长46.74%。全省淘宝村发展到243个、淘宝镇达36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四)强化人才培训,助力精准扶贫。我厅把发展农村电商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培育贫困地区电商人才,以人才建设激活贫困地区电商产业发展,探索创新电商扶贫路径,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实现增收脱贫。连续三年分别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面向临沂、菏泽等9市36个县的第一书记、农村创业青年、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残疾人、种养殖大户及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累计培训200余期5000余人。省农业厅组织实施了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农民创业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的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育工程,着力提高参训对象的农产品电商实际应用能力,取得良好效果。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及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电商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接口规范、统一查询途径的“五统一”要求,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升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推动市、县两级追溯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了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各环节可追溯。到2017年,全省已建和在建市级追溯平台8个,县级追溯平台102个;已纳入追溯体系的农产品生产基地3110个,追溯农药经营门店6626个,追溯乡镇监管机构1088个。围绕提升品质、培育品牌,以问题突出的“菜篮子”产品、优势特色产品为主,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并通过提高标准化基地规模档次和促进标准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省商务厅开展“互联网+品牌”创建行动,以外贸出口企业、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企业、新兴互联网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筛选了60家品牌企业对接京东、阿里、苏宁等网络平台,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整合注入品牌策划、运营、融资服务等资源,并争取省财政资金3000万元予以支持,在京东、天猫、苏宁等知名平台设立了“鲁产名品”馆,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影响力均得到大幅度提升。
(六)发展跨境电商,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坚持规划引领,2015年省政府出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实施跨境电商“635工程”。积极争创试点,青岛获批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 2017年青岛综试区跨境电商进出口完成241.3亿元,其中出口184.3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建设省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济南、烟台、潍坊、威海和日照5市获批省级跨境电商综试区,率先复制推广国家综试区先行先试的政策和做法。强化主体培育,会同财政、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人行、国税等部门,连续三年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主体89家,其中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30个、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25个、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21个、跨境电商实训基地13个。加强跨境电商宣传培训,连续三年举办“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峰会”,深入开展“跨境电商进万企”专项培训,组织省相关部门和产业聚集区赴杭州、宁波、郑州开展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培训班。成立山东省跨境电商协会和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已有35所高职院校和1400家企事业单位成为会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 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发展县域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结合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农村产品上行,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打造农村电商特色品牌,促进全省农村电商发展提档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督导,督促平邑、蒙阴等7个县加快工作进度,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新一批示范县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尽快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强化推进措施,在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物流配送网络和推进农村产品上行方面取得新突破,全面促进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力争示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总结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
二是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络。以推进贫困村服务站点建设为重点,积极对接阿里、京东、苏宁、邮政和供销五大电商企业,完善站点功能,进一步提升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推动 “四通一达”等骨干快递企业与本地物流配送网络衔接,科学规划建设县乡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农村快递代收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三是开展“电商小镇”创建工作。我厅联合省发改委、住建厅、农业厅共同开展“电商小镇”创建工作,打造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为支撑、以配套服务为辅助,集电商产业、文化内涵、旅游特征和社区功能“四位一体”的区域,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目前,各市已申报推荐一批电商小镇,下步省里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四是推进山东原产地及特色品牌产品网络宣传销售。推动大众海蓝信息科技公司与天猫合作成立了山东电商服务中心。联合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天猫、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举办“天猫2018山东区域招商对接会”,介绍天猫“全球收获季”生鲜原产地之行活动内容以及招商政策,引导我省优质农特产品、老字号产品及知名品牌企业在天猫平台设立“旗舰店”, 发挥天猫商城技术、平台和市场优势,提升鲁产名品全球知名度。
五是夯实农产品电商产业基础。围绕推进山东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省农业厅推进建立山东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大力培育和宣传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拟评选推出50个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500个企业产品品牌。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区创建工作,培育壮大我省特色农业产业。到2020年,拟创建省级以上特优区50个。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13500家,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76∶1。
六是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借鉴杭州综试区经验,加快“六体系、两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监管服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单一窗口”大数据资源,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信用融资支持。
拓展跨境物流通道,推动威海市建设“中日韩跨境电商海上高速物流通道”,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日韩欧美等目标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设立一批新的公共海外仓。继续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认定工作,扩大主体队伍;加强对现有省级主体管理和支持力度,争取到2020年,培育出1-2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和产业聚集区。
对于提案中涉及电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建议,我们也将发挥小组协调机制,积极对接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商务厅
2018年6月28日